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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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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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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农民给地主扛长活,交租的标准一般是收成的一半,即五五分成。曹魏搞屯田,政府扮演了地主的角色,收租也按这个比例。如果农民连耕牛一块租,交租的比例就要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如此一来,大家的积极性自然不高。

汉代农业税的比例大部分时候是三十税一,即百分之三点三,现在屯田农民的税务负担是此前朝廷标准的十来倍。在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不高的情况下,这么重的税率,农民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

但不这样又不行,军事斗争每天都需要巨大的开支保障,曹魏所能聚集的财富十分有限,屯田这一块相对较有保障,课以重税既是循前朝惯例,也有不得已之处。

不过,曹操还是尽可能予以改进,包括合理安置劳力、分配生产资料、取消屯田户的徭役等,保证屯田制的健康发展。对于屯田以外的普通农户,曹操下令重新清查户籍和财产,据此确定缴纳赋税的额度。

这有点像划分成分,又像是核定收入申报纳税。据《魏略》记载,这项工作在“曹统区”全面铺开,包括曹操本人在内都要评定“成分”,然后决定纳税标准。曹操家乡的谯县令给曹操、曹洪二人评为同一等级,曹操还说:“我家哪里有子廉(曹洪的字)家富有呀!”

建安元年许县屯田开始试点,次年就获得了好收成,积余粮达百万斛。取得这样的大丰收,除了新的农业政策发挥作用之外,据《齐民要术》一书介绍,还跟一种粮食品种的大面积推广分不开。这不是新品种,它的名字叫“稗谷”,其实就是一种杂草,它不怕旱涝,容易生长,在《齐民要术》和《汜胜之书》这两部古代最有名的农业著作里,对它都有详细介绍。

这种杂草也结穗,只是穗比较小,一般的作物出粮率可能在百分之六七十,这种作物只有百分之三四十,而且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样。但是这种作物有一个明显优势,那就是产量特别高。

一般粮食作物亩产约为七斛,按照百分之六七十的出粮率,实得粮食大约四斛左右;种稗谷一亩可收获二三十斛,即使按照百分之三四十的出粮率,实得粮食也达到近十斛。

据《齐民要术》记载,曹操下令种植这种作物,“顷收二千斛”,即一百亩地收获二千斛稗谷,粮食单产大增。《汜胜之书》还说,用粪便拌种子产量还会更高,不知道曹操让人试过没有。这种粮食口味虽然不佳,但作为战马的饲料应该没有问题。种这种粮食,洒把种子在地里就能长,不用管浇水除虫的事,不耽误军事训练,确实不错。

曹魏屯田的规模很大,“曹统区”最兴盛的时候曾控制或部分控制了十二个州,有九十一个郡国,大约七百三十个县,而留下屯田记载的州就有十一个,郡国有二十八个。当然,实际情况肯定比这个还要多。

除了早期的民屯,建安末年又发展出军屯,在“曹统区”的腹地以民屯为主,在与敌人接壤的地区大兴军屯,平时耕作,战时打仗,亦兵亦民,在发展经济、守土护边方面成效显著。曹操实行优先发展农业的政策,也培养了一批“农业干部”,先后在曹魏“农业系统”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有枣、任峻、国渊、袁涣、韩浩、裴潜、杜畿、吕虔、卫觊、苏则、张既、郑浑、徐邈、卢毓、严匡、杜松、弁揖、王、毛曾、仓慈、李胜、石苞等人,可以说灿若星河。“伤残军人”盲夏侯是这项工作的积极倡导者,多年后,他在淮南一带搞军屯,组织军民修水库,还亲自参加劳动,担土修坝。

【六、天才美少年】

现在,来说说曹操的家事。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将天子迎接到许县,实现了自己事业上最重要的转折。有了相对稳定的根据地后,他把家眷都接到了许县。

曹操的正妻丁氏,年龄不详,没有生育子女;之后又娶了刘氏,生下长子曹昂,此年十九岁;曹操的第三任妻子,也是他最喜欢的女人卞氏小曹操五岁,本年三十七岁;据史料记载可知,曹操这个时候至少还有一个姓环的夫人和一个姓孙的夫人。

曹操的长女也是刘氏所生,以后她被封为清河长公主,后来嫁给了夏侯的儿子夏侯。

卞氏先后生了四个儿子,按长幼顺序即曹丕、曹彰、曹植和曹熊。建安元年,曹丕十岁,曹植五岁,曹彰年龄不详,介于曹丕和曹植之间,曹熊有可能还未出生。

除了曹昂、曹丕、曹彰、曹植这四个儿子,在去年即兴平二年(195年),孙夫人还为曹操生下一子,名叫曹彪;今年,环夫人又为曹操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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