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后的战犯审判中,日本内阁战争事务秘书,即内阁战时首相东条英机的主要幕僚官员梅津美治郎在为东条英机辩护的时候就反复提到,在与美国进行参战谈判时,东条英机并没有做出违反首相职责的事情。
当然,梅津美治郎的辩护,主要是为了洗脱东条英机的战争罪名。
按照国际法,如果东条英机是在维护日本的利益,而且没有为了维护日本的利益而损害他国、或者是威胁他国,那么他的所作所为就没有构成战争罪,也就不会为此而承担发动战争的罪名。
梅津美治郎在辩护中,着重强调了东条英机与美国进行的参战谈判。
虽然梅津美治郎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他人相信,不是日本发动了战争,而是美国怂恿日本发动了战争,因此美国才是罪魁祸首,日本不过是被美国利用了,但是他的辩护,也证明了当时的情况,即美国开出的参战条件完全超出了日本的承受范围,从而对日本当局的战略决策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可以说,正是这种情况下,东条英机才有了让联合舰队赌上一把的想法,让山本五十六转向返回硫黄岛。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东条英机此举并没太大的错误。
说白了,如果赌赢了,日本就能咸鱼翻身,至少能够在与美国谈判时掌握主动,压低美国的要价。哪怕赌输了,把联合舰队赔了进去,日本也有退让的余地,即接受美国开出的全部条件,让美国参战。
根据战后披露的资料,东条英机在当时确实做了类似的决定,比如在让联合舰队前往硫黄岛迎战中国舰队的时候,东条英机给正与美国当局谈判的驻美大使发了一封电报,明确提到,在联合舰队战败之后,得立即前往白宫,向美国总统交出底牌,即只要美国答应在年内出兵参战,就接受美国开出的全部参战条件。
显然,东条英机也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
赌局已经摆下,双方也各押了重注,就看谁能笑到最后了。
十月五日夜间,西太平洋舰队与登陆舰队分道扬镳。
此时的西太平洋舰队与“硫黄岛海战”时没有太大的差别,主要是中国海军没有获得其他大型战舰。虽然在“硫黄岛海战”之后,“南京”级的第四艘,即“武汉”号服役,但是这艘战舰被编入了掩护登陆舰队的巡洋舰战队,并且是该战队的旗舰,因此西太平洋舰队并没得到加强。
按照由鲁志刚与李向龙制订的计划,西太平洋舰队将前出两百公里,主动寻找联合舰队决战,在夺取了制海权之后,登陆舰队才开赴硫黄岛,发起登陆硫黄岛的作战行动,如果西太平洋舰队战败,登陆舰队将返回那霸港。
当晚,联合舰队也到达了硫黄岛附近海域。
虽然在此之前,联合舰队已经制订了在硫黄岛附近与中国舰队决战的计划,而且得到了海军本部批准,但是这份计划是以伏击中国舰队为主,即利用中国海军攻打硫黄岛的机会偷袭中国舰队。
显然,现在的情况与计划中预想的情况完全不同。
别的不说,联合舰队没有多大的机会大一场伏击战,中国舰队肯定会在夺取制海权、也就是击败联合舰队之后再攻打硫黄岛。
这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
摆在山本五十六面前的问题是,他得在一个由中国海军选择的战场上、在中国海军选择的时间与之决战。
做为海军将领,山本五十六非常清楚,主动权不在他的手上。
在海战中,没有主动权与战败就只有一线之隔。历史上的各场海战中,没有主动权的一方几乎都以战败收场。
显然,山本五十六的当务之急就是想办法夺回主动权。
六日凌晨,联合舰队就转为向西北航行,而且航速达到了最大巡航速度,即十四节。
难道山本五十六想故技重演,埋伏在硫黄岛西北,伏击靠近硫黄岛的中国舰队?
鲁志刚与李向龙并不知道联合舰队的行踪,他们只在五日上午收到了海军司令部发来的电报,得知联合舰队已经转为向北航行,也就是返回硫黄岛。提供这份情报的,是一艘途径硫黄岛返航的远洋潜艇。
事实上,当时中国海军依然没有几艘远洋潜艇。
虽然周仁康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德意志第二帝国援助了十二艘远洋潜艇,但是这些潜艇在九月底才出发,预计要两个半月之后,也就是十二月中旬才能到达,最快能在一九四一年初投入战斗。至于在开战后建造的远洋潜艇,进度最快的一艘只完成了百分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