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日傍晚,第二印度洋舰队转向北上,并且在入夜后不久,把航速提高到二十节。
显然,这不是第二印度洋舰队的最快航速。
不是斯科特不想赶时间,而是他不知道第21舰队的确切位置,因此也就不知道到底采用多快的速度才算合适。此外,根据他做出的推断,如果第21舰队没有在二十四日下午转向撤退,那么第二印度洋舰队全速北上,将在二十五日清晨进入第21舰队舰载航空兵的打击范围,而到时候第二印度洋舰队与第21舰队的距离有数百公里,根本没有办法威胁到第21舰队。
如此一来,采取一个适中的航行速度更加合理。
对斯科特来说,最理想的情况是在二十五日傍晚与第21舰队遭遇,然后在夜间利用航速上的优势逼近第21舰队。别忘了,第二印度洋舰队的最高航速为二十九节,而第21舰队受小型航母拖累,最高航速在二十节左右。更重要的是,现在是北半球一年中夜间最为漫长的冬季,一天中有接近十四个小时是黑夜,而在这十四个小时中,第二印度洋舰队能够帮距离缩短一百海里以上。如果第21舰队没有在入夜后转向撤退,那么双方就很有可能在天亮之前遭遇。
当然,斯科特并不指望在夜间击败第21舰队。
在他看来,能够在天亮前逼近第21舰队就很不错了,因为他的快速战列舰有足够的速度优势追上小型航母。
要知道,小型航母上没有液压弹射器,而且航行速度过低、飞行甲板不够长,因此在起飞舰载机、特别是重载的舰载机的时候,必须全速迎风航行,而在遭到攻击的时候,小型航母不见得有机会迎风航行,也就不可能出动携带了重磅战斗机,舰载航空兵将因此成为毫无价值的摆设。
显然,斯科特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这就是,第21舰队里有两艘速度不亚于“乔治五世”级,火力与防护甚至强于“乔治五世”级的快速战列舰。如果受到这两艘快速战列舰的阻挡,那么斯科特就不可能顺利逼近第21舰队的小型航母,舰载航空兵也就能够获得升空的机会,从而使第二印度洋舰队的反击变成自寻死路。
只是,斯科特必须忽视这个因素。
原因很简单,如果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那么第二印度洋舰队就没有什么胜算,也就没有理由去找第21舰队决战。
当然,斯科特没有忽视最关键的问题。
这就是,第二印度洋舰队严重欠缺远程侦察手段。
虽然在第二印度洋舰队里有不少的水上飞机,但是这些水上飞机不但速度慢,而且航程也不够远。
更重要的是,水上飞机并不适合执行侦察任务,特别是远距离侦察任务。
这下,问题来了。
如果不能找到第21舰队,又如何攻击第21舰队呢?
做为英国皇家海军中的头号航空作战指挥官,斯科特首先想到的是尽可能的利用水上飞机执行侦察任务,但是他很快就发现,即便他把所有的水上飞机都派出去,而且通过战术安排让这些水上飞机的侦察效率达到最大,也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的概率找到第21舰队,而这等于不可能及时发现第21舰队。
显然,必须改变侦察方式。
斯科特能够想到的,就是派遣侦察舰。
问题是,第21舰队里没有多少战舰适合执行侦察任务,轻巡洋舰只有六艘,虽然驱逐舰数量众多,但是都没有安装雷达。
所幸的是,斯科特身边并不缺乏有才能的参谋。
当时,第二印度洋舰队的作战参谋提出了一个办法,即让轻巡洋舰搭载水上飞机前出到舰队前方执行侦察任务,以此拓展水上飞机的搜寻范围,而且轻巡洋舰也能用雷达搜索周围海域。
虽然这个办法依然不可能保证找到第21舰队,但是要比其他方式好得多。
更重要的是,斯科特没有更好的选择。
也正是如此,斯科特才把舰队的航速定为二十节。道理很简单,如果两艘快速战列舰跑得太快的话,执行侦察任务的轻巡洋舰就无法前出。
夜间八点左右,六艘轻巡洋舰就脱离了编队。
因为附近海域有很多中国潜艇活动,所以斯科特还为每艘轻巡洋舰安排了一艘驱逐舰提供反潜掩护。
要知道,英国皇家海军的轻巡洋舰并不适合用来执行反潜任务。
从某种意义上讲,轻巡洋舰也是“华盛顿条约”的产物,属于“条约型战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