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存瑞一夜未睡,一直等到早上七点多,才收到周润康从柏林发回来的消息。
在受到战争威胁的情况下,罗恩已经在原则上答应,不再直接为危地马拉军人独裁政权提供援助,也不再以秘密方式往危地马拉运送武器装备,而针对墨西哥的军事援助,则以一九六七年之前为准,即除了兑现在一九六七年之前签署的军事合作与军火贸易合同之外,不再为墨西哥提供支持。
此外,罗恩还提出了一个要求,即在德意志第二帝国做出让步之后,中国不得向墨西哥宣战,以免德意志第二帝国被迫履行同盟义务,而且墨西哥在危地马拉战争中的所作所为与德意志第二帝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中国不得以墨西哥的行为,再次对德意志第二帝国进行战争威胁。
显然,这与席存瑞想要达到的目的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席存瑞的设想,德意志第二帝国至少应该立即中止所有对墨援助,仅保持对墨西哥的安全义务。
说白了,席存瑞不会对墨西哥发动战争,但是也不希望墨西哥继续在危地马拉战争中跟中国做对。因为墨西哥的军事工业并不完善,大量武器装备需要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进口,因此只要德意志第二帝国不再为墨西哥提供军事援助,那么墨西哥在危地马拉战争中的作用将大大降低。
只是,这也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
不管怎么说,德意志第二帝国已经做出了非常大的让步,而且通过让步承认了中国在北美大陆上的主导权。
更重要的是,这标志着德意志第二帝国不再谋求进军中美洲地区。
此外,席存瑞还得考虑罗恩的处境。
显然,罗恩是一个主和派首相,并不主张与中国开战,而他在做出了让步之后,肯定会受到军方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当局继续提高价码,罗恩要么转变立场,要么就会提前下台。
可以说,不管罗恩的结局如何,中国也很难得到更多的好处。
更重要的是,威胁只是威胁,只有没有兑现的威胁才是最好的威胁,而当威胁变成了现实,那么威胁本身就没有价值了。
显然,中国发出的威胁已经产生价值。
深思熟虑之后,席存瑞给周润康发了回电,原则上接受罗恩提出的条件,只是要求以秘密协议的方式加以确认。
随后,席存瑞让秘书安排了一紧急会议。
此时,席存瑞没有意识到,他忽视了一个非常主要的问题。这就是,德意志第二帝国与墨西哥在一九六七年之前签署了哪些军事合作与军火贸易合同,而且这些合同的有效期有多久。
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疏忽。
早在一九五六年,德意志第二帝国与墨西哥就在形成同盟关系之后,签署了全面军事合作条约。
在这份条约中,德意志第二帝国将负责帮助墨西哥实现军事现代化。
显然,这是一个没有时间期限的军事合作条约,而且对最终目的的规定极为模糊,即没有明确规定“军事现代化”的含义。
更重要的是,该条约并没有规定合作方式。
如此一来,提供军事培训、输出武器装备、出售军事技术等等,都能被看成实现军事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此后,德意志第二帝国正是依据这份条约,为墨西哥提供了全面军事援助。
在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三年的五年间,德意志第二帝国依据军事合作条约,帮助墨西哥建立起了现代化的军事工业体系,并且通过非军事战略援助,帮助墨西哥创建了完整的工业体系,特别是重工业体系。在这短短五年间,墨西哥在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帮助下,开创了五百多家重工厂与军事工厂,建立起了覆盖采矿、钢铁冶炼、石油化工、发电、机械生产等领域的完善工业体系。更重要的是,依靠本国工业,墨西哥的军火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军事装备基本上做到了自给自足。
显然,这完全在席存瑞的预料之外。
要知道,在一九六八年,墨西哥的军事工业与重工业极为落后,仅能生产枪支等轻武器与迫击炮等部分火炮,主要装备只能依靠进口,所有作战飞机、坦克与舰船、绝大部分火炮都需要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进口。
在仅仅五年之后,墨西哥就能生产几乎所有武器装备了。
更重要的是,在此期间,墨西哥生产的大部分军火都流入了危地马拉,用在了对付中**队的战斗中。
此外,德意志第二帝国还根据在一九六六年之前与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