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破译圣经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48部分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到明显的合理的论证,那就更好,设若找不到,他只有求助于启示。给预先得出的结论去找论据,不是哲学,而是一种诡辩。”

由此可见,是探究未知的真理,还是证明既存的结论,这就是神学与哲学之间的最大差异,因而在神学家对于《圣经》的文本阐释之中,一方面是通过教义阐释,在对各项基本教义进行理论性阐释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体系性的教义神学,这是基督教神学的主体,出现了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等不同教派的系统神学;另一方面是通过哲学阐释,在对宗教信仰进行抽象而繁琐的辩证性阐释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正统性的经院哲学,这是天主教神学的主导,出现了阶段性的发展及流派。

中世纪的天主教神学家,在通过哲学阐释而建立正统神学的同时,也通过教义阐释促成神学异端的出现,在与正统神学相抗衡之中,虽然遭到异端裁判所的残酷镇压,但是,却为宗教改革乃至新教的形成,提供了必需的思想动力与思想资源,因而神学异端实际上已经成为基督教发展的内在驱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哲学阐释与教义阐释之间,并非是对立的,至少在阐释方式上,哲学阐释所具有的理性化的逻辑推导形式,将有助于教义阐释的多层化,促进对于教义本质进行把握;而教义阐释所具有的文本化的原初意义追寻,将有利于哲学阐释的具体化,达到对于信仰的本体认识。

正是因为如此,可以说在正统神学与神学异端之间是相反相成的,而在哲学阐释与教义阐释之间则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推进了神学的发展。所以,从这一意义上看,尽管异端裁判所在西欧各国普遍存在着,但是,神学异端的出现却难以避免,特别是当这样的神学异端适应了教权逐渐衰落而王权逐渐上升的现实政治需要的时候,神学异端在遭到罗马教皇的异端裁决之时,往往会得到王权的某种保护,尤其是在王权较为强大的情况下,罗马教皇的异端裁判不是难以奏效,就是成为国王镇压反叛的政治手段,进而宗教改革运动的冲击,更是使异端裁判所形同虚设。

被视为宗教改革先驱的的英格兰神学家威克里夫,先后担任牛津大学神学教授、国王侍从神甫,在1474年,被国王任命为地区主教和皇家神学顾问,代表英格兰国王出使法国进行停战谈判,然后到阿维尼翁与教皇谈判,拒绝教皇在英格兰有圣职任兔权,否认英格兰是教皇的仆从国,结果未能达成任何谈判协议。1476年,威克里夫在牛津大学发表有关“平民主权”的讲演,提出上帝是最大的君主,一切民政与属灵的职位均由上帝派定,均当隶属于上帝,其他人只是受主所托,并不具有主权,进而强调上帝派政府管理俗事,就如同派教会管理属灵事务一样。与此同时,威克里夫支持国王的叔父发动的没收教会财产的运动,支持国会公开谴责教皇与教廷。

1377年,威克里夫指出只有《圣经》才是教会的法律,全体信徒才是教会的中心,只有基督才是教会元首,如果教皇一意攫取世俗权力与财富,这样的教皇就是“敌基督”。于是,教皇一连发出5个通谕进行谴责,在国王与贵族的保护下,威克里夫仍然在牛津大学任教。1381年,由于英格兰爆发的农民起义与威克里夫的思想影响有关,国王只好同意天主教教会对于威克里夫是异端的说法,从1382年起让他幽居。不过,威克里夫在这一被迫幽居期间,组织学者将《圣经》由拉丁语翻译成英语,使《圣经》的思想在英格兰迅速传播开来。

威克里夫坚持对《圣经》文本进行教义阐释,强调《圣经》是信仰的根据与基础,提倡《圣经》的民族语言译本,对宗教改革的兴起起到了极大的促动作用,被后世称作“宗教改革运动的启明星”。正是在这颗启明星的照耀之下,捷克的胡斯主张用捷克语布道,要求恢复教会的纯洁性,认为教会的元首不是教皇而是基督,强调教会的法律是《圣经·新约》。由于胡斯在1402年起,先后担任过布拉格伯利恒教堂神甫、王后解罪神甫、布拉格大学校长,自然地成为主张宗教改革的中心人物,形成了胡斯派,于是在1410年被布拉格大主教革除教籍。

天主教教会的这一行径激怒了布拉格的大学生与市民,他们涌上街头示威游行表示抗议,而胡斯也受到国王的保护,继续宣传威克里夫的思想。1412年,教皇为了筹集战争费用,派人来捷克推销赎罪券,并宣布凡是参加圣战者,可以免费得到赎罪券,以便收罗炮灰,结果遭到了胡斯的猛烈抨击,指出教皇的作法是魔鬼行径,这样行使权力已经证明教皇是不折不扣的“敌基督”,因为教皇无权动用武力,金钱更不能代人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