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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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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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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他们保持高度的警戒。

审判室的中心,有一半已经挤满了人群。这时候,我在小意大利居民区曾经见过、但不知其名的一个叫布拿诺家族的副头领,正以手作手枪的姿势对准了我,并且用食指作想象中的扣扳机动作。到了审判间息期间,保护我的特工人员在厅道上叫住了他,和他谈了话。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在审判庭上露面。

我打进黑手党内部,秘密地度过了6个年头。在这一段时间里,外界没有几个人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在黑手党里干些什么。现在,这一切终于在新闻媒介面前曝光了。

报纸上出现了醒目大标题,其中有几家还放在头版头条:“密探操纵匪徒达6年之久”:“特工披露匪徒内幕”:“操纵匪徒的英雄”:“联邦调查局:揭露匪徒的超级特工”:“‘布拉斯柯’今日面对严厉盘问”。《新闻周刊》还作了整版整版的报道,标题是:“我是联邦调查局的匪徒”。报道还指出了种种威胁:“黑手党对大胆渗透者寻求报复”:“欺蒙布拿诺家族的联邦特工受到匪徒跟踪”。

审判前,新闻记者已经获悉:主要证人将是打入黑手党内部的一名联邦特工。他们动用一切手段,想弄清这个人究竟是谁。审判一旦开庭,记者们老是想要接近我。我从没有和他们会见,也决不让他们对我拍照或摄像。审判要在下午5点结束。为了躲避新闻记者,我们不得不闲呆到八九点,就是到了那个时候还得从狱吏的拘留所那里出门。我们中午不能出楼房吃饭,晚上也不能出旅馆用餐。

第一次审判开始前,我们得到了黑手党要对我采取暗杀的确切消息。他们的头头们已经悬赏:凡能发现并干掉我的人可以得到50万美金。他们还四处散发我的照片。我们觉得最好要采取一些防范措施。联邦起诉人员请求法庭:让我和另一名特工在作证时隐蔽真实姓名而用当时的化名,即多尼·布拉斯柯和托尼·罗西。我在黑手党的最后一年曾和那一名特工一起共事,这两个名字也为匪徒所熟悉。

执行法官罗伯特·W·斯维特是纽约州南部地区的地方法院法官,对此请求深表同情。在他行使权力期间,他写了如下报告:“……毫无疑问,这些特工过去、现在以及今后都一直处在危险之中。他们在执行政府派遣的任务中同犯罪活动进行的斗争,如同作战在战争前线的战士一样,表现了勇气、英雄气概和斗争艺术。他们完全有资格得到一切适当的保护(其中包括):对住宅区的保护、家庭成员的安全保护,以及向他们通报任何有关的以及有可能使他们陷入危险的情报。”

但是,他拒绝了我们的请求,因为被告在宪法上有权面对指控者。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也不觉得是受到了背叛。万无一失的东西从来就不存在。

我的真实姓名直到作证的第一天才暴露出来。这天我走进了审判室,举起了右手,发誓要讲真话。接着就要求我通报姓名,我说出了自己的姓名。事隔六年,我这才第一次公开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约瑟夫·D·皮斯托尼。

这六年来,我隐匿在黑手党匪徒中间,天天撒谎,在谎言中过日子。我说谎话,是因为我相信这样做是为了一个崇高的道德目标:帮助美国政府消灭黑手党。尽管如此,我常常清楚地意识到:我最终要走上证人席,面对辩护律师这一现实。当时你无时无刻不在说谎,现在谁能相信你会说真话呢?

以往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在内,依赖的是谎言,现在一切都得靠事实说话了。

我在隐蔽的日子里,我对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得要考虑一下:日后我在作证的时候会是什么情况?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绝对清白。钱一定要有帐可查,凡能记帐的我得记,凡不能记帐的我就记在头脑里。在陪审团面前,最终要凭我的证词。

就在这初次审判时,美国的助理检查官琼斯和露易斯·弗里赫两人不时地要我牢固树立这样的观点:“我们提出的证据无论多少,陪审团所相信的只能是你,没有你的证实,我们便一无所获。”

1981年7月26日,我结束了我的秘密生涯。从那以后,我就紧张地投入审判和证词方面的准备工作。

我忙得团团转。为了对黑手党成员进行起诉,为了对审判工作作好准备,美国检查官们不停地工作着。审判主要涉及到他们在纽约、密尔沃克、坦帕和冈萨斯等城市从事的讹诈勒索、赌场以及谋杀等罪恶活动。在首都华盛顿总部,我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准备全国各地的其他案件。这些案件并不需要我的证词,但却需要我提供情报。时间一周一周、一月一月地过去了,我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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