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本来想挽留他,结果一听他要去贝克酒吧当酒保,立马如避蛇蝎。
想到这,雷恩叹了口气,他还算幸运了,因为群星之气,一来这就被视为“天生觉醒者”,否则,他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才能从底层爬起来。
这么一想,那个毫无存在感,很多时候连他自己都会忘了的金手指——坑爹的“园丁404号”。
好像还有点作用啊,至少让他不用从头开始。
不像面前的这两个牛仔,得拼上性命才能抓住那一丝机会,踏上超凡之路。
既然起点也算不错,那就更应该努力了,不能给天朝穿越者丢脸。
喝完三杯酒,雷恩站起身,走到吧台结账,酒保提醒了一句:“年轻人,迪拉莫市在平原边缘,又是一个小城市,还是有秩序的。
不过一旦进入腹地,无论男女老少,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一把枪,也吓不住那里的人。”
“谢谢提醒!”感觉这人挺热心的,雷恩微笑着道谢。
酒保大叔胡子一抖,嘴角勾起弧度,摆摆手:“不用谢,谁叫你长得很像我儿子。”
雷恩笑容一滞,满头黑线,还没等他说什么。
“哈哈,又来了,每天的保留节目!”一个醉汉大笑道。
红鼻子牛仔一拍大腿:“新人,感受约翰老爹的关怀吧!”
“外乡人,提醒你一句,再往前走,任何一个对你热情的人,都对你有所企图,比如是想当你爸爸!”
“你已经接受洗礼了,新人,祝你武运昌隆!”
“祝你武运昌隆!”
“杀,干掉那些食尸鬼!让他们知道普格尼牛仔的厉害!”
“能守护家园的,唯有铁和血!”
………………
一声声呼喊声响起,这仿佛是当地的某种欢迎仪式。
雷恩一脸错愕,酒保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管你是因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进去,只要你是和食尸鬼为敌,就是法罗兰的好男儿!
现在这里很多都是刚刚失去了家园的人,他们被迫逃了出来。
他们希望有人能驱逐掉那些食尸鬼,因此不管真心还是假意,他们会为那些进去的牛仔送上祝福。”
“是吗?”
雷恩按住牛仔帽,转身迈步离开,朝市区南面的飞马广场走去。
他突然想起了一本曾经看过的书——《情迷法罗兰》,那是一百多年前,查理四世时期,一位王宫大臣写的。
上面有这么一段话:
“我们失败了,没能建成理想中的庞大帝国,我不明白,为什么法罗兰无法像诺克曼和圣乔安一样屹立于世界之巅。
民众不支持我们,认为我们是战争狂徒,教会横插一手,诺克曼皇室也出面干涉,蒸汽联盟默许了这些。
前功尽弃,我们不得不从卡塞维亚撤军。
陛下似乎很疲惫,我们最后妥协了,作为失败的一方,火龙骑士团被解散了,战士们卸甲归田,荣耀也随之黯淡。
法罗兰也需要改变,变得人畜无害,否则教会不会罢休。
我问过陛下,这样下去,一百年后,法罗兰是不是只有软蛋了!
他告诉我,不管是诺克曼还是圣乔安,他们都是用敌人的鲜血来铸就辉煌的。
他说,一百年后,我们也许还有机会。我相信他,我现在36岁,我能活到一百年后!
那个时候,我再穿起白色皮甲,披上红袍,拔出利剑,去告诉世上的所有人,这里,还有战无不胜的红袍铁骑!”
写这本书的人,是当年火龙骑士团的副团长,现在法罗兰第7局的局长——卡尔·莫尔德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