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你不用留力了。”
这时,山越族老者开口道:“五殿下,四对人,怎么算输赢?”
熊廷山则道:“我和我四哥的,不算,大楚的皇位,不需要一个只会打架的武夫来坐。”
山越族老者闻言,似乎有些不满意,但最后还是点点头选择了认同。
郑伯爷见造剑师取出了两个葫芦,拔出塞子后,发现里头不是酒,而是果浆,也就是果汁,当即主动凑了过去,也坐在了地上。
造剑师没好气地白了郑凡一眼,将一个葫芦丢给了郑凡。
郑凡伸手接住,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真不错,和果汁不一样,不是很甜也不酸,但喝了一口马上想喝第二口。
“这是什么?”郑凡问道。
“好喝不?”
“好喝。”
“好喝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嘛,下次还想喝的话,一首词换一首诗。”
“那成。”抄的诗词,郑伯爷还真不心疼,等回去后找瞎子,默写个《唐诗三百首》出来也不是问题。
“但署名得是我的。”
“这……”
造剑师喝了一口自己的葫芦,小声道:
“当初就是这么和虞化平换的,不过不是用的这葫芦,用的是剑。”
江湖传言,因为造剑师将亲手锻造的龙渊送给了剑圣,所以剑圣为了还以人情才帮其吹捧扬名。
郑伯爷指了指前面,道:“这是要比武么?”
“这么明显了,苏先生还用得着问么?”
“不,晚辈只是觉得,觉得这样似乎有些过于儿戏了。”
“哦?在苏先生看来,双方加起来数十万大军打个两年才分出胜负,这就庄重了?”
“晚辈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离就是这个意思吧,都是楚国皇子,何必闹得太僵呢。
你瞅着,那个山越族老头,代表的是梧桐郡山越族的态度,断刀宗是梧桐郡本土名门大派,吴俊青所代表的,就是梧桐郡本土的态度;莫喜来,出身梧桐郡郡兵,他代表的,就是梧桐郡十万郡兵的态度。
梧桐郡的三大势力,都在场了,这一场,输赢之后,都能算是心服口服,无论什么结果,都可以捏着鼻子认了。
岂不是比数十万大军对垒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要好得多?”
“确实。”
“呵。”
……
洪门阳抱拳,道:“请!”
山越族老者点头,后退半步,扬起鱼叉,喝道:“来!”
旁侧,
秦月月又将几片花瓣塞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问道:“听说你们练刀的人,身上的肉都是臭的,那血,也是臭得喽?”
吴俊青抽出刀,
道:
“姑娘可以来尝尝。”
百器,剑为尊,瞧不起刀客,算是江湖里不成文的鄙视链。
所以,几乎每个刀客走在路上看见剑客从自己身边过去时,先会用不屑的目光目送他们过去,再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一口唾沫。
郑伯爷也是用刀的,所以对那位叫秦月月的很不爽。
问题是,秦月月也不是用剑的!
惜念庄,看似是一个江湖门派,实则是凤巢的一个部门,里面会关押着一些身份敏感的囚徒,用刑审问。
秦月月喜欢吃用人血泡过的花瓣,也是因为在那里不缺血液这一原材料,这就像是阿铭一直盼着打仗一样,因为打仗时他就不缺新鲜血源了,还能在战后挑挑拣拣。
梁岳长枪一横,莫喜来双锤一举,二人都是军旅出身,没什么江湖习气,直接上来就是干。
所以,
接下来,
郑伯爷和造剑师并排坐在那里,观看着三对强者的交锋。
洪门阳拳风刚硬,所释放出的拳罡能够压制住老者的精铁鱼叉,从一开始,他就占据了上风,老者只能招架。
另一边,秦月月所用的兵器是狼皮鞭,舞动起来,飞沙走石,自成格局,吴俊青只能在外围不断游弋,寻找机会。
而梁岳和莫喜来这边,就有些一边倒了,莫喜来被打得已经丢了一只大锤。
郑伯爷也是练武的,所以明白为何梁岳莫喜来那边的差距会这般大,可能二人境界上差距不大,但梁岳是做教头的,平日里钻研的,就是枪法,莫喜来是参将,他所擅长的,应该还是战阵厮杀。
在战场上,谁会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