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伯乏了,尔等,送本伯入东山堡歇息。”
这不是郑伯爷在刻意地想要表演什么,而是他真的累了。
砍杀了这么久,中途还被魔丸附身了一次,能坚持到现在没有瘫倒下来,已是殊为不易。
且看剑圣都已经衣衫染血,足见这场厮杀,到底是一种多深的煎熬。
累,
是真的累,
但他还不能睡下去,
至少,
郑伯爷心里清楚,自己现在,依旧得继续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战事一开,双方各数万人命卷入其中,自下而上,其实都不得幸免,每个人都牟足了劲,就为了那最终的一个结果;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中间模糊地带可供选择。
再累,再乏,
也得继续强撑着。
先前的反击,是他以帅輦和自己的这一身金甲,强行凝聚了中军和溃军砸回去的,现如今,虽说因为金术可的神来之笔,使得自己这边的楚人开始崩溃,但战局,确切地说,是整个大局,还没到真正尘埃落定的时候。
杀戮,鏖战,还得继续下去一段时间。
但晨曦已现,如此局面之下,风向其实已经被扭转了过来,现在,除非楚人那边还有一支未动的生力军派入,否则,楚人在东山堡外逗留越久,其境地,就越是尴尬。
到底是燕强楚弱的格局,那位大楚柱国固然以奇招近乎形成了翻盘,但只要郑伯爷这里撑下来了,再换一口气的话,奇招,就注定不得长久。
虽然,此战就是胜了,郑伯爷这边,也注定是一场惨胜,但,还是值得的。
胜利代价付出的值当与否,其实是在于对手的层次,大楚皇族禁军,加上那位柱国以及那面火凤旗。
怎么算,
都是赚!
“送伯爷入堡!”
“送伯爷入堡!”
原本拖行帅輦的马匹,在先前的厮杀乱战中,近乎完全死伤或者逃跑,但这没关系,一众燕军士卒开始用人力,推动着帅輦继续前行。
“郑”字大旗依旧飘摇,
帅輦上的金甲身影,哪怕仅仅是坐在那儿,却给人一种极为伟岸的观感。
推动帅輦前行,看似在紧张的战场上,又浪费了一小部分人力,但怎么说呢,这点人力,在全局战场上,真的不算什么。
就像是做买卖一样,先得下本钱,才能去期待收益。
中路部分的局势改变,加上帅輦的重新前进,相当于是告诉全场其他各部兵马:
反击,
从现在开始!
郑伯爷一直以来身边都有梁程陪伴,更别提还被靖南王开过小灶,对此时战场态势,自然也是有着属于自己的认知。
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
楚人的分兵剥洋葱寻找中路解决问题一锤定音的战术,固然在先前很长一段时间给楚人创造出了极大优势,但眼下,却也是给自己提前挖好了埋葬自己的坑洞。
金术可率领的那一路骑兵砸破了这一路后,马上又亲自扛着大旗冲出,紧随其后的,是一众同样快速脱离战局出来的燕军骑士。
甚至,更远处的,凡是骑着马,先前在各自为战的燕军骑兵,也都纷纷本能地汇聚向他的大旗之下。
曾几何时,金术可只是最初始的刑徒兵一员,出身,可谓低得不能再低,一开始,他甚至连夏语都不会说。
郑伯爷入驻翠柳堡南下进行战争冒险时,他曾陪着郑伯爷杀入一座乾人堡寨,那座堡寨,更像是一个“鸡窝”。
那一夜,金术可捕捉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郑伯爷的目光扫过自己这些对着女人流露出本能渴望的蛮人时,那一股子,阴沉。
所以,后来当上城门守卫长的金术可,尽管有条件了,却依旧执意娶了个野人女子。
没人是天生的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的。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人女子是最为低贱的奴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的一等。
晋地女子,明显更为干净,皮肤也更好,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个蛮人,娶一个夏女,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一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的那一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的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的喜好,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也丝毫不算丢人。
至如今,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