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凡伸手接过了馒头,咬了一口。
面,松软度刚好,萝卜丝馅儿也口味适宜,尤其是这一口咬下去,馒头和馅儿的结合感,可谓让人极为舒服。
上辈子在家里过年时常吃的馒头,被老田做得,精致如同糕点。
“如何?”
田无镜问道。
郑凡摇摇头,
道:
“还差点火候。”
田无镜闻言,没生气,只是点点头。
郑凡将口中馒头咽下去,将手中剩余的馒头,放在了桌上,尽量不去看它。
拿起筷子,开始捞菜吃火锅,一边吃一边道:
“天天也喜欢吃家里的馒头,我媳妇儿亲自蒸的,就着一碗清汤,他一顿能吃下四个。”
“四个?”
这可不是小包子也不是什么小馒头,这个,挺大也挺厚实的。
“嗯,小家伙从小饭量就大,虞化平说,他是天生灵童,很羡慕你。”
田无镜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道:
“他该羡慕的。”
显然,
天天的体质,老田自己是探查过的。
虞化平能看出的东西,他田无镜不可能看不出来。
论眼光论见识,虞化平的江湖都不是当年的门阀田家和庙堂能比拟的;
就是论个人的手段,除了武夫巅峰之外,田无镜还略通方术;
且,
天知道他还略知些什么,
就连这馒头,都蒸得这般好。
“剑圣想收天天做徒弟。”
“哦?”
没有一个做父母的,会拒绝一位剑圣收自己孩子为徒的;
这意味着一种保障,也意味着一种靠山。
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那是江湖人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的矫情;
人在庙堂,才有着太多太多的无奈和妥协;
反而,身处江湖,行事才能更为无所顾忌一些。
举个例子,
忽然有一日,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家主率全家自裁,不敢反抗。
因为他得考虑同姓家族的利益,考虑到自己所读圣贤之书的教诲,考虑到君恩似海;
但这些东西,在江湖人眼里,其实就是个笑话,你要死可以,别带着我徒弟一起死,然后孤身冲进来,带走自己的徒弟。
剑圣,是有这个能力的。
“但天天拒绝了。”
“拒绝了?”
“他说他想练刀。”
“练刀?”
田无镜看向郑凡。
“额……”郑凡硬着头皮继续道,“我会好好教他的。”
“嗯。”
郑侯爷说这话时的压力,真不是一般大,因为老田,也是练刀的。
“挺好。”田无镜补充道。
他是乐见于此的,自己的儿子跟着郑凡练刀,亦师亦父,就坐实了。
他希望,自己的儿子,以后能活得像郑凡那样。
男孩子的梦想,
无非是武功盖世亦或者是麾下千军万马铁骑如林,
但,
这并非是真正的幸福,
因为以上两点,他田无镜可是都做到了。
“你继续吃。”
田无镜起身,离开了凉亭。
郑凡继续吃菜,
同时,还将先前放下的馒头又拿起来吃了下去,然后,犹豫了一下……
他是真的饿了;
最终,
郑凡又从蒸屉里拿了两个馒头,当米饭,就着火锅一顿开造。
这天底下,
能让大燕南王亲自做饭的人物,可没几个,郑侯爷也不客气,吃得兴起后,差点连火锅汤底都给喝了。
吃饱了,
郑凡起身,
向院子里溜达。
在经过灵堂时,郑凡放下了双手。
灵堂被收整过了,显得很清素。
香炉里,没什么香灰。
郑凡走过去,打算点两根香。
“不用点了,她不喜欢这些乌烟瘴气。”
“好。”
郑凡点点头,但还是跪了下来,磕了头。
“会下棋么?”
“臭棋篓子,您要是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