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龙枪,舞动了许久,虽说在龙渊面前一直处于下风,但到底面对的是当世剑圣,能支撑下来,已然足以自傲。
剑客能为江湖百家之首,这是由岁月和历史所证明的。
不是不能改变,毕竟这也并非刻板定律,关键,还是看人,比如,当年的靖南王就能做到;
可惜,魏忧不是田无镜,更可惜的是,真正的大势,是站在剑圣这一边。
本就比人家强,
你还能压人家一个境界,
这场刺杀,自一开始就是一场赌博,求的,是一个出人预料。
而当事情被强行掰回正轨后,一切,也就都顺理成章了。
开二品之境后,
剑圣的第一剑,直接指向魏忧。
老虞这几年老婆孩子热炕头,性子,平和了很多,但今日,是真的被撩拨出了天大的火气,不能忍,也忍不了!
“嗡!”
恐怖的气势压迫而来,魏忧不惊不怒,反笑;
这时候了,大势已去,也没什么好患得患失了,再者,作为江湖儿女,没一颗向武之心,也不可能走到今日之境;
所以,面对这一剑,他只有欣赏,而且,以一种很享受的心态,去体会。
“砰!”
沥龙枪挡下了这一剑。
剑很快,剑很强,但魏忧还是挡下来了。
随即,
他开始吐血,其身上,皮肤开始裂开,鲜血开始从各处溢出。
剑圣目光微沉,
道:
“你该弃枪的。”
兵器,终归是被人所驾驭;
先前,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以兵器去抵御龙渊身上的强横剑气,再顺手将之丢弃,而魏忧则是死抓着枪身不放,结结实实地承受了这一剑之威,是以其身躯!
想当年,剑圣还没能开二品时,和田无镜对决,田无镜的锟铻,也是该丢就丢,一些伤,该受就受,但求能避的就必须要避开。
这样打架,才划算。
魏忧很强,比之当年的田无镜如何?
自是比不过的,但他却没丢枪。
外表看起来,很是狼狈,但其内在,必然受创更大,气血也开始四散,筋脉处处崩断,就这一剑,以最愚蠢的方式承接下来后,基本就成了大半个废人!
面对剑圣的疑惑,
魏忧强撑着再度挥舞了手中的长枪,摆出下一个迎敌的架势,笑道:
“枪不在手,就意味着输了,枪在手,意味着我还没输,被剑圣一剑而击败,传出去,太难听了,怎么着,也得多蹭个一剑!”
当剑圣开二品时,已经被削磨了这么久的魏忧清楚,自己没戏了;
既然如此,不如求一个痛快,哦不,是更痛快。
剑圣摇摇头,道:
“若是以前,我或许会敬佩你。”
魏忧问道;
“现在呢?”
剑圣又摇头,
道;
“没意思了。”
曾经,他虞化平也是江湖中人。
所谓的四大剑客,李良申在军中,造剑师在贵族,百里剑的妹妹,早早的就是银甲卫;
唯有他虞化平,是纯粹的江湖中人。
但今日,他却不想为这种江湖气去喝彩了。
于招式选择上,和田无镜一战后,他就不再认同魏忧的这种;
于行为上,你是高兴了,但今日要是真杀了这平西侯,晋东数十万百姓刚过了一年的安生日子,马上就得成泡影,到时候大乱再度开启,三晋之地,又将遭受兵灾大难。
这望江之下,埋的,何止是武夫丘八的尸骸,更有那数之不尽被吃干抹净的两脚羊啊。
当初,田无镜对着自己说,他瞧不上江湖,江湖,上不得台面。
剑圣今日不想说出来,因为他心里,真的有这种感觉了。
“让您失望了。”
魏忧开口道,
“但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不,你错了。”
“错了?”
“死在这儿,算不得死得其所。”剑圣指尖再度举起,龙渊再度蓄力,第二剑,即将来袭;
“有太多死得其所的地方,野人进来时,你可以去刺杀野人王;楚人拿我晋人当两脚羊时,你可以去刺杀屈柱国;
甚至,燕人攻陷历天城屠尽闻人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