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烽火的形式做一个预知点。
而一旦真正开战,若是楚人要从渭河以南渡河攻打过来的话,那燕人必然是要后撤的,这些堡寨也没死守的必要。
只要镇南关在燕人掌控之下,那镇南关以南的上谷郡和镇南关以北的区域,南北相连,都是开阔的平原,适合骑兵大军团作战。
楚人也不可能凭空地在白地上一日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堡寨,镇南关一线的燕军又不是木头人。
所以,楚国想要北伐,就得做好了在这一大片平原上和燕军铁骑决战的准备。
……
“侯爷,当初末将还觉得理解不深刻,但这一年来,每每站在镇南关城楼上亦或者是打马而出至这里,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年不惜一场国战也要拿下镇南关,到底是多么的高瞻远瞩。”
金术可已经“夏化”很多很多了;
曾经,出身蛮族刑徒部落的他,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除了面容上还保留着蛮人的特征,其他方面,已经和夏人没什么区别了。
郑侯爷没事做还会给他写信,劝他多读书;
金术可就经常在公务之余,将自己关在镇南关内的府邸里认真读书。
这件事,已经传开了。
郑侯爷点点头,道:“当初心里满腹牢骚的人可是不少呢,可谁又知道,镇南关在我还是在楚,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哪怕不是年尧坐镇,我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
何谈发展,何谈休养生息,何谈现在奉新城下的,安居乐业。
这座雄关,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的优势。
而且,不吃不嚼不穿不用,呵呵。”
金术可也笑了起来。
其身侧,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一起笑了起来,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一起野炊,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的事,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其余人,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
“侯爷,喝汤。”
金术可的一名亲兵将一碗肉汤递送过来,郑侯爷伸手接过,喝了一口,道:
“挺鲜美的,哦,还加了辣椒?”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是的,侯爷,听闻侯爷喜食辣。”
“嗯。”
郑凡点点头。
许安又去给在座的其他将领打汤。
郑侯爷放下汤碗,道:“我刚看见了,这鹿,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的?”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途中有一只鹿窜出,一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直接射中鹿的脑袋。
打猎,将猎物射杀,只能算合格,真正的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暴殄天物的,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完整的鹿皮,就更值钱了。
郑侯爷自己的射术也不错,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的,但那位少年郎,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确实不一般。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
那名年轻亲卫正在远处陪着天天逗弄抓来的兔子,听到招呼,马上走了过来。
金术可道:
“来,侯爷正夸你射术呢。”
年轻亲卫脸上当即露出了激动之色,当即道:
“侯爷谬赞了,射鹿不算什么,射人才是真本事呢。”
“哦,为何?”
“人穿甲胄啊,得射甲胄的薄弱处,否则只是给他甲胄上加………”
说着说着,年轻亲卫忽然意识到眼前的侯爷久经沙场,怎么可能用得着自己去解释这个,当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年轻人嘛,喜欢显摆,尤其是喜欢在自己的偶像面前显摆,这也正常。
郑侯爷笑笑,
道;
“叫什么名字?”
“侯爷,属下叫陈仙霸。”
“陈仙霸?”郑凡思索了片刻,“好像,有些印象。”
“侯爷,还是从侯府那儿派到末将这儿来的呢。”
“哦,怪不得了。”郑凡点点头,“就是你嚷嚷着要去边关的,是吧?”
“是的,侯爷。”
陈仙霸是通过李良申的关系送到平西侯府来的,瞎子曾和郑凡提点过,说这陈仙霸和镇北王府的世子算是发小的关系。
只不过郑侯爷当初虽然在镇北王靖南王下面,但其实也算是勉强平辈了,所谓的镇北王世子的发小,这还真不至于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