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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军政传信录:战天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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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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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差事”;丁忧在籍,是乡绅;前侍郎的正二品官衔,则可以在和自巡抚以下的官场打交道时获得尊重。出省以后,曾国藩经常慨叹自己“不官不绅”的身份,导致办事不顺;建军之初,却正赖于这“不官不绅”的身份,免去了很多制度上的麻烦。法律规定,在籍官员不能干涉家乡公务,他奉了旨,却可以练兵、剿匪乃至查吏、办捐;办团经费,有官拨、捐输两种来源,谕旨规定“一切经费均归绅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 ,他身无实授官职,恰好可以“绅耆”的身份上省要钱,下乡劝捐;民团和官府、官兵之间,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他仗着前侍郎正二品的威望,可以出面调和。这种关系可以总结为:罗、王没有曾国藩的支持,建立不了新军;曾国藩没有罗、王的湘勇,却可以另行招募,建立新军。所以,他才是湘军真正的领袖。 但是,随着这种关系的建立,曾、王之间的冲突也与之俱来。这种冲突,在表面上表现为制度与战术之争。 咸丰三年夏,江忠源助守南昌,兵力不够,向湖南请援。罗泽南、江忠淑等人率湘乡一千人、新宁(江忠源故乡)二千人分两路赴援。江忠淑初经战阵,行军不备侦探,在瑞州猝遇埋伏,全军溃散。罗泽南所部虽然闯进城内,但是阵亡八十多人,其中包括其弟子谢邦翰等四人。这四个人是王錱的邻居、同学,也是最要好的朋友,王錱闻讯大怒,“誓率湘中子弟慷慨兴师”,“为诸人报仇雪耻” ,恰好与曾国藩扩建湘军的思路不谋而合。但是,在谁统领这支部队的问题上,曾国藩却别有想法,他认为王錱虽然“忠勇冠群,驭众严明”,但是“局量狭隘,只堪裨将” 。募集三到四千人的话,只能自统一营,其他各营需由他人管带。王錱当然不觉得自己只是统领数百人之才(湘军初期营制并没有硬性规定每营五百人,而是上下浮动百馀人左右,粗别为大营小营),为此愤愤不平。 王錱的军事才能,体现在实战和理论两个方面。实战,则以平定省内暴乱和防御太平军进攻湖南为主要成效。湖南衡、永、郴、桂四州,在太平军起事后,经常爆发大小不等的农民起义,“动辄帖粤匪之伪示,张太平之逆旗。甚至乞儿偷盗,三五成群,亦敢倡言谋乱,毫无忌惮” ,王錱所到之处,次第平息。咸丰四年至七年间,太平军从江西、两广等地屡次来犯(其中包括石达开率领的精锐部队),王錱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撑住了湖南一省的门户。太平军中,甚至有“出队莫逢王老虎”的忌讳。理论方面,则在建军初期,已经著成《练勇刍言》一书 ,对于军队的营制、职司、号令、赏罚和练法,都有详细的规定。胡林翼曾在湖北重印此书,奉为鄂军的圭臬 。左宗棠在王錱病亡后,接管了他的部将和士兵,营规制度也一并继承,赖此肃清闽浙,鼎定西北。可见,王錱是一位非常优秀的统帅,当曾国藩奉旨北上援鄂,肃清江面的时候,自然应当带上他,以为辅佐。可是,出征的名单里,并没有王錱的名字。这是为什么呢? 要解释这个问题,不得不说说曾国藩被逼离开省城,移驻衡阳的事情。&nbsp&nbsp 。。

出长沙记

自从曾国藩三年元月到长沙,短短半年间,就把满城文武都得罪了。 得罪文官,是因为他在行辕内设置的“审案局”。他的审案局类似于今天的“严打办”,专管治安案件,凡有被举报从匪、抢劫及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犯罪嫌疑人,统统属于“审案局”承办范围。解到之后,只有三种处理办法:“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审案局并不尊重正常办案程序,即使已被州县立案、尚未就审的嫌疑人,也是“闻信即提来”,“即时讯供,即时正法,无所期待迁延” 。不但一般“恶民”他要杀,“公务员”也不放过:“有上言胥吏贪恣,辄捕治斩之” 。他自觉为民除害,问心无愧,即使“身得武健严酷之名,或有损于阴骘慈祥之说,亦不敢辞” ,而且“三月以来仅戮五十人,于古之猛烈者,曾不足比数” 。这是一到四月的数据,而到七月底再统计,审案局共杀掉二百多人 ,势头越来越“猛烈”,可以媲美古代酷吏了。但是,案子就是钱,案子就是人情,曾大人把案子都拿去了,全省上下,自布政使以至知县的人情、案费就都不见了,人家能没意见吗?所以,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看不惯他(当时官绅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抗议)。巡抚骆秉章也不以为然,想要制止他。但是皇帝支持他,还鼓励他“务期根株净尽” ,所以“未有以难也” 。 越俎代庖的治安严打,得罪了文官,恪遵职守的练勇治军则得罪了武将。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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