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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军政传信录:战天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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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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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四年五月,铭军驻扎在山东济宁北部的长沟,陈国瑞率领残部“游击”至此,看到淮军装备精良,多为西洋武器,“心独艳之”,于是“思夺其利器”。咸、同间,诸军因为争地盘、争军饷或者争闲气,往往发生“友军”火拼之事;抢夺“友军”武器,这倒要算头一遭。但是,空手固然能入白刃,长矛能否夺火枪呢?陈国瑞率领亲兵五百人突入铭军阵地,趁其不备,先杀了数十人。刘铭传立即布置迎战。不要说铭军这种百战之师,就是一般军队,只要人手一枝火枪,以之迎战配备各类长短冷兵器的敌军,孰胜孰负,可想而知。所以,小半天功夫,陈国瑞带来的五百人就被铭军全部歼灭(估计是不准投降),陈国瑞跳登民房逃命,也被“梯而执之”。刘铭传并不杀他(毕竟是朝廷命将),只是将他关起来,每天一碗瘦肉粥,不让吃饱,也保证饿不死。就这么过了几天,才“请”他过来相见。陈国瑞一见刘铭传,既不怒骂,也不求饶,只是哭诉:“此五百人,皆数年来所纠合四方之精锐。一旦为君所歼,吾军自此衰矣”;既然陈国瑞认了栽,刘铭传也就不为难他,闻言,“怜而释之”。 但是,稀里糊涂死了五百人,总不能就此罢休,于是双方都往上打报告,要求仲裁。足球比赛出现争执,足协可以通过重播录像,以定曲直。友军火拼,未经录像,判断事实只能靠分析双方的状书。但是,不管是皇太后的军机处,还是曾统帅的营务处,却都不好判断谁是谁非。为什么呢?铭军若说对方专为抢火枪而来,事虽有之,却不合情理;陈国瑞若谎称小事造衅,而全营被歼,也不合逻辑。所以,双方投诉,必都不能秉笔直书,而要捏造兵勇械斗、局面失控的平实文字。手持长矛抢火枪,这是浪漫主义;写禀上诉,规定文体为现实主义风格。文体和事实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没有马尔克斯或者残雪的叙事才能,估计谁也写不清这件匪夷所思、耸人听闻的事件。所以,双方文告只能尽量符合日常经验,而细节方面也就不可避免的趋于含混模糊。军机处、营务处诸公据此判案,也就只能各打五十大板,难得糊涂了。加之当日剿捻形势甚为吃紧,任何严厉处罚都会损害士气;陈国瑞的后台是以僧格林沁家为代表的忠亲王一派,刘铭传的上级为曾国藩、李鸿章,一有偏倚,必生怨望,所以,朝廷干脆不加处罚: “刘铭传、陈国瑞勇丁互相械斗,杀伤多人,实属不成事体。该员等均系提、镇大员,不思乘贼势新挫之后奋斗追击,而于勇丁互相斗杀不能禁止,且各执一词,殊失大员体度。本当从重治罪,姑念该员等均曾立功,免其深究” ; 尽管未受处罚,但是部下成建制被消灭,陈国瑞还是咽不下这口气;而刘铭传不得不防备他重来报复,所以接奉谕旨后,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剿捻的任务也暂时搁置,双方继续在长沟相持。山东巡抚阎敬铭既劝不开,又耗不起,只好再次上报。谕旨下来,又是各打五十板: “何以尚在长沟相持不下?岂谓朝廷不能执法从事耶!” 并命二军赶快分道扬镳,不要伺机启衅。 此事告一段落,就得说说曾国藩是如何成为陈国瑞要“杀”的“白云”了。&nbsp&nbsp

病退

僧格林沁死前,曾国藩就接到数次谕旨,命令他派兵援剿 。他一直拖延,固然有湘军刚刚解散,淮军需要肃清安徽,暂时腾不出兵力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不愿背上“抢功”的恶名。僧格林沁自咸丰十年九月奉命剿捻,迄今已历四年,能否成功不可知,但不愿他人分功却在情理之中。曾国荃听说李鸿章要来助攻南京,气急吐血,即是同样的心理。曾国藩何等样人,岂能不明白其中奥妙?所以,他拖了大半年,都没有实际行动;朝廷也明白这个道理,故只能任其拖延 。同治四年五月,僧格林沁战死,朝命立即改“助剿”为“督剿”,并授权节制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所有“旗、绿各营及地方文武员弁,均着归曾国藩节制调遣” 。陈国瑞原是僧格林沁部下,根据最新指示,现在也要听命于曾国藩。军队更换统帅,历来就存在人事、资源诸方面等“整合”难题,而陈国瑞刚刚划归曾国藩指挥,就被其嫡系部队“铭军”灭掉一个营,其不能谨遵命令,甚至负气为难,种种情形,不难揣测。曾国藩要统领各军与捻军作战,则必不能容忍属下有违抗军令、仇视同侪的将领。倘若出现这种将领,要不凿枘不合,弃之不用,如初起兵时的王錱;要不恩威兼施,引为己用,如自胡林翼处接管的鲍超。陈国瑞能战的名声,早已“简在圣心”,没有合适的理由,遽尔弃置,必会引起猜疑,认为曾、李妒贤嫉能,其道不广。而长远之患,则会坐实湘、淮两军都是私人部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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