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混混日子修修仙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12部分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

“弱者,没有资格承受强者的歉意。”说话的人很高傲,这里的人,没一个是有用的,那个金发小子,恐怕也是混日子的吧。错了,但是你们没有资格接受我们的道歉,哈哈,这个理论,到哪里都行的通。

“的确,他们有资格承受我的怒火。”声音不响也不轻,刚好,周围的人能听到。

弑神杀气!明斯卡突然承受着巨大压力,这股压力,是那个金发小子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才中级,而我已经和师级没什么区别了,怎么可能会被这个小子给打倒?!

明斯卡猛然想起,自己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名词——弑神杀气!传说中,只有完败比自己强大到一定级数的全盛时期的高手,才会有这种杀气,如果有了这种杀气,可以直接凭借杀人的意念决定生死。

错!无争在明斯卡的脑中说,那么低级的东西我才不要,这是杀意。同时作为你死亡的代价,我会告诉你他的用处:杀意,杀气凝入人的内心深处,承受不住的人会自我了断。

明斯卡倒在地上,永远失去了生命,而参与谈判的其中一员也受到了同样的礼遇。

无争指着那个黄头发的人:“我知道你不会复仇,希望你告诉死者的家属,是我,拉米耶尔,蒂奈学院的一员杀了他们,还有,我不怕他们的报复。如果他们在乎这些人,就让他么来吧,混蛋的二世祖,要多少有多少。”

不管是禁术又或者其它,能让人瞬间如此死亡的人,绝对不是善茬儿!黄头发的人心想,匆忙地离开。

至于他回去之后是否添油加醋的,就和无争没关系了。

第二十七章 逛街

男人们永远不要想理解女人爱逛街的乐趣!因为他们没有逛街的体力,说得没有文化一点,说得直白一点,男人,都是不耐烦的动物,而这个不耐烦就体现在他们等待的时间上。

雷蒙德想起从前出去,总有一堆人跟在身后,为自己拿着大包小包,真是幸福啊!除非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否则,绝对绝对不回去!

想到这里,雷蒙德再次坚定了信念,首先,绝对不能让除了大叔外的人知道我是女孩子,还有,那个混蛋的金发小子可能知道我是女孩,或者已经知道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综合部的人,在不该聪明的时候总是特别聪明。

“雷。”无争很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是薇丝丽·躲雅,我的女朋友,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32天。”

“什么事?”无事不登三宝殿,你小子,把女人带回来绝对没好事。

“薇丝丽,不要介意,这家伙就是这样,整天臭着一张脸,还说我们不熟之类的话。”无争不客气地说着雷蒙德的坏话。

“薇丝丽,你好,我和这个混蛋确实不熟,不信,你让他说说我名字,就知道了。”你拆我的台,我就拆你的台,你不是记不住我的名字,还有一个恶心的昵称吗,我就让你看看,本……本人的厉害。

“拉米耶尔,你身边的人好幽默,你还没介绍过他呢。”薇丝丽用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射亮晶晶的光芒,冲击着无争的眼、无争的身、无争的心。

“薇丝丽,这是我的室友,雷……”记不住雷的名字,无争愣在那里。

“记住你的名字,还算对得起你,对不起我的事我就不计较了。薇丝丽,自我介绍一下,雷蒙德·萨尔罗斯,是这个总是记不住别人名字的混蛋的室友。”雷蒙德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薇丝丽,但看到她的第一眼,雷蒙德就知道,为什么无争会喜欢这个人。

薇丝丽身上有一种吸引力,是除了气质和容貌之外的东西,这种吸引力,一般人发现不了,而对于像这个混蛋的金发小子的一类,是致命的。

一次相遇,一次握手,雷蒙德对于无争那刚刚萌生的爱意已被压下,当前只有对两人的祝福,他们两人,应该在一起。这一祝福,贯穿了她的终生,一直都没有改变,即使当她认识到,自己失去了一个好男人,也不曾悔恨。

因为不曾熟识,所以出让;因为曾经相遇,所以淡然;因为回忆过往,才知道机会稍纵即逝。

“拉米耶尔,这样可不好哦,要记住朋友的名字,千万别忘了。”薇丝丽提醒着无争。

雷蒙德一听,心里暖洋洋的,虽然那个混蛋的金发小子记不住自己名字,估计以后也一样。

“好。”无争即刻答应着,另一边则是没心没肺地想着雷到底叫什么。

“对了,是不是向我来炫耀你有女朋友了?”刚想到逛街你就来了,还是从加纳那里刚回来,根据综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