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之属土习惯,及长幼强弱阶层之自然形成,实即封建之雏形也。随之,众部落之间,强凌弱、众暴寡、大吃小、尊御卑,千年演变与进化之结果,乃形成西周时代之高级封建王朝矣。曩昔余读美洲红人史,每惊其与我国三代史之酷似也。近读十七世纪前后在美国维吉尼亚洲建国之印地安‘帝国’史,尤信封建制出于部落生活之非虚。盖此邦盛时所拥疆土约为台湾之一倍,其君主保哈坦(Powhatan)属下有大小诸侯三十家。每家各有其大小不同之疆土;每家亦各拥有勇士自二十人至三百人不等也。他们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义务亦均约定俗成,颇有可观。保哈坦有女甚美,后来下嫁与英人,颇有贤名。闲读此书,几疑其为‘左传’之英译也。(见Helen C。 Rountree; The Powhatan Indians of Virginia: Their Traditional Cultur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1989。 pp。114─125。)
关于封建社会之特征,我们可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其一则为土地属于天子或诸侯,大贵族可以把土地‘封’与小贵族,但不得买卖,百姓黎民更不得私有。其二则是居统治阶层的贵族实行世袭制,黎民百姓除却裙带关系或结帮造反之外,绝不能进入统治阶层。这一东方式的封建制度发展至公元前八世纪的西周之末,可说已登峰造极。唯物极必反,迨平王东迁(公元前七七一年)之后,它就开始滑坡以至崩溃了。能把这一从滑坡、崩溃到改制的经过,说得最简单明了的古代记述,实莫过于‘汉书?地理志’里的一段记载。且抄录如下: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帝王图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相吞灭,数百年间,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陵夷至于战国,天下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