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让侍卫割些上好的苜蓿草送过来,自己把大剑插在地上,取下臂上铠甲,走向那匹高大的金色马匹,用手与它试着进行肢体交流,还好没出什么妖蛾子,与它交流的很好,高挺的鼻子,灵敏的耳朵,试试它的力量,很足,那硕大的马蹄、健壮匀称的四肢,圆圆的屁股,笔直的背部,忧美的身形,不停摸不停的夸,马匹也很受用,一边听着夸讲,一边享受的听着,这小样子和嗷呜一个怂得性,一个爱撸一个爱拍马屁,真是有性格的怪种。
跟它商量,因为它俊美漂亮、举世无双,所以给它取一个富贵响亮的名字,它的名字叫金元宝,因为前啜铺垫的好,它对金元宝这个名字非常满意。
又与金元宝商量,可不可以先试骑一下,它扭捏了一下,便答应了。叫过牧人让他取一件兽皮垫子,把垫子铺在马背上,便上了马背,看他的一样很轻松,让它走到大剑边拔出大剑,在手上做了一个劈砍动作,金元宝纹丝不动,让金元宝跑起来,它居然能在奔跑中跃出马围栏。
它这个动作连看马场的牧人都惊到了!哈赤倒也不惊讶!这个大哥的本领如魔如神,驯服不了的野马王,居然让大哥给劝服了,这更能证明大哥是魔神。有大哥罩着自己就是这大草原的霸主,大哥也不干涉自己的领治,部落现在已经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大哥只要这座城和中土,那和自己有什么冲突?只要不惹大哥,自己这大王定能当的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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