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很清楚这些恐怖分子的目标,主要就是这些外国人,尤其是欧美的外国人,还有就是在孟买主要的一些场所制造袭击,这样才能将这件事闹大,以此来提高这次恐怖袭击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明明泰姬玛哈酒店就在边上,按理说大家第一反应就是往那边逃,毕竟那边给人安全感。
不过,罗顿很快就意识到这群外国人为什么会跑向这边了,因为诺斯。
诺斯不像他和巴德两个,他们两人因为被停职,所以穿着便服,而诺斯是穿着警服啊。
这里是繁华区,周围都有路灯,不敢说灯火通明将这里照得通明,可在这晚上想要看清三人穿着打扮还是没问题的。
生死攸关之际,看到警察,这些人自然过来寻求帮助和保护了。
罗顿一阵无语,这些外国佬大概是被吓懵了吧,印度的警察能和外国的警察比吗?
外国的警察腰间至少有枪,印度警察只有拉提棍,更别提他们现在连棍子都没有。
看着气势汹汹大开杀戒的恐怖分子,罗顿很清楚,一旦这家伙真的冲过来,他们三个恐怕也会被波及。
真是无妄之灾啊,越是不想正面面对,就这么被碰上了,罗顿觉得自己有点倒霉。
调头逃?
只能跳海啊。
可要是恐怖分子追过来在岸上往水中扫射的话,跳海基本上也很难逃脱,可不是谁都能像电影中的主角一下子憋气潜水几百上千米脱离枪手的视线安全逃出生天。
当然,现在毕竟是晚上,视线不好,跳海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从这里跑到海边跳海还有几百米的路,在一片无遮挡的空旷之地,根本没时间让你跑那么远,按照这个凶残恐怖分子的射杀速度,自己这些人坚持不了十秒。
罗顿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点什么了。
“恩?”罗顿忽然心中一动,目光立即落到了诺斯腰间的那把陈旧的老式左轮手枪上。
其实基层的副局长一般都不大可能配枪,出任务的时候才会申领一把枪,只不过诺斯还兼任行动队队长经常负责辖的大案件,所以才配了枪。
现在他们这边倒是有枪了,只是和恐怖分子ak步枪比起来,这火力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副局长,你能击毙犯人吗?”罗顿急忙问道。
诺斯额头冷汗直冒,他办过很多大案子,可这些大案子基本上也不会涉及到凶手手持ak这么当场扫射的。
他经手的大案子一般是杀人案,捉拿凶手,那些凶手见到自己这些警察,基本上都老实就范了,哪怕抵抗,武器最多也就是一些刀,哪有枪的。
真要有什么惊人的大案子都是上面派ips精英来负责,他们这些基层警察只是作为辅助。
所以面对这种穷凶极恶的犯人,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对手。
就算手中有枪,可他这辈子开枪的次数屈指可数,也就是在每年接受考核训练的时候才能打几发,没办法,枪的子弹有限,所以他的枪法不怎样。
若是犯人站在那边不动,他或许能击中,现在这种情况,他是无法做到击杀犯人的。
对他来说,佩戴枪支,更多的事对犯人的一种威慑,而不是杀人。
他这辈子还没对犯人开过枪,最多就是拔枪指着一些手持刀刃的犯人,这些犯人看到自己有枪,基本上都吓得立即束手就擒,这种法子屡试不爽。
眼前这个暴徒绝不是自己拔枪指着就会投降的,诺斯可以肯定,当自己拔枪指着他的时候,对方肯定会立即朝自己这边扫射以消除威胁。
“开什么玩笑啊,罗顿,你也不看看那家伙拿着什么。”诺斯呼吸急促道。
他觉得自己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可眼前这个场面还是第一次见到,死得大部分都是外国人啊,就在他将话刚说完的时候,这個凶手对着一个受伤倒地的外国人直接近距离补了一枪。
这一枪是对着伤者的头,一枪爆头,红的白的流了一地。
如此凶残的暴徒。
罗顿脑海中的迅速闪过无数的念头,他的目光不断扫视,他看到远处,也就是恐怖分子身后有些胆子大的家伙竟然躲在一些掩体后面拿出手机或者相机,甚至是摄影机开始偷偷拍摄这一幕。
如此一幕,绝对是大新闻。
要是有第一手的资料,尤其是照片和影像,将来都是可以卖给那些新闻媒体,绝对能够狠狠赚一笔。
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