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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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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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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班里几个富二代,最后给邵明曜买了一双奢侈品牌的鞋。

邵明曜拿到鞋后愣了一会儿,“送鞋啊?”

“陈亦司说,送鞋就是送你走。”林晃面无表情地说,“让你赶紧滚,别惦记家里,好好读你的剑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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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者小霄提醒您《惶惶》节_完整章节』()

林晃赶紧问:“不喜欢么。”

“不是。”邵明曜“嘶”了一声把脚退出来,“小了。”

林晃沉默片刻,提起鞋子,“还来得及,我去换。”

这个牌子是做皮质手包的,鞋其实算配货,尺寸做得不标准,服务也慢。

一来一回换了一礼拜,总算赶在邵明曜起飞前一晚收到了快递短信。

这晚刚好出了分班考成绩,林晃假期没太学,理科年级排名小幅度往前拱了拱,拱到第90,擦边最后一名进了全科a。

晚自习前调班,他分成几趟把东西搬去全科a,新同桌也戴眼镜,但比严竟高半个头,前桌是两个女生,三个人七手八脚地帮他把座位归置好,热情得他有点手足无措。

全科a以前是三十人,高三后扩充到六十人,基本都是从原一班升上来的。新同学自我介绍花了一节晚自习,林晃最后一个上台,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说了句自己来自六班、希望和大家一起进步的场面话。

却没想到,这一句“六班来的”让这帮优等生嗷嗷喊了十来秒,震得他耳朵疼。

“你喜欢哪科!”底下有人问。

真是受够了这些省重点的学生。

林晃道:“不爱学习。”

同样的回答,一年前替他刷爆了六班人的初始好感,可这回却只换来一片死寂。

讲台桌底下,扬起五十九张天真而困惑的小脸庞。

他同桌引导他:“怎么会没有喜欢的科目,你数学和物理分这么高,喜欢死了吧?”

真有人能“喜欢死”某一科么。

那这种人也一定喜欢挨抽吧。

“分高。”林晃实话实说,“但烦学习。”

一片轩然大波中,老马狠狠在他头上揉了一把,吹胡子瞪眼地让他下去,重新思考一下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热爱。

林晃茫然地思考了一个晚自习,也观察了一个晚自习。

他惊悚地发现,这个班里的人好像是真的爱学习——他同桌因为解出一道难题发出了超过十秒钟的愉悦笑声,前桌女生课间提起自己暗恋英中光荣榜上前几届的一个传说级大佬,因为自己是“智性恋”。

他对世界的认知又被狠狠刷新了一把。

晚上邵明曜来接他放学,大概也是邵明曜最后一次接他放学了。

这次他没犯困,但还是让邵明曜扯着手走,习惯了。

走到坡上,林晃在家门口拆了换货来的快递,让邵明曜试鞋。

“完了。”邵明曜把手指头塞进脚后跟和鞋跟之间,“这回大了。”

好烦。

林晃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不想说话。

恋爱不是给人谈的,临要分别,想不出分开的话也就

() 算了,连双鞋都送不明白。

他正焦躁着,忽然被邵明曜大手托起下巴,吻在唇上。

邵明曜不凶的时候,喜欢像小鸡啄米那样一下一下地亲他,不伸舌头,每一次都触碰他嘴唇到底,再慢慢弹起,再一下触到底,一直亲得他脖子酸了才算完。

邵明曜搓弄着他的脸蛋,“你不想我走,是不是。”

林晃耳朵根红了,别过头道:“快滚吧,看你都看烦死了。”

邵明曜低笑两声,和他一起挤在院门那道窄窄的、有点硌屁股的门槛上坐着,用力把鞋带拽紧,打了一个巨大的蝴蝶结。

“大我也穿,穿到剑桥去。”

林晃没吭声,邵明曜执着地偏过头瞅着他,“会想我么?”

林晃说:“不会。”

“这样啊。”邵明曜抬手握住他后脖颈,一下一下轻轻捏着,“我也想你。”

耳根的红一下子蔓延到脖子,也可能是被捏红的。

林晃虚蹬了两下地面的沙子,“你恶不恶心。”

邵明曜轻声笑,一直笑到他忍不住转回头来,才托起他的脸颊。

这一次动作温柔,眼神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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