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任侠的白马远远不及金珠的胭脂血,载着两个人越跑越慢。
第一个时辰,白马还能跑出来六十里路,第二个时辰就只跑了四十里。
朱任侠有些焦急,皱眉道:“天色马上就要黑了,距离前面最近的镇子还有二十多里路,这可如何是好?”
“只要能跟相公在一起,路再长我也不怕。”
江阿秀依偎在朱任侠的怀抱中,情深款款的说道。
江阿秀毕竟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世道险恶,朱任侠也不想吓唬她。
“咱们已经从贵州进入了广西,这地带山贼多如牛毛,咱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找个镇子投宿。”
金珠经过了一阵思想斗争之后,决定和朱任侠换马,“你这白马也太墨迹了,咱们换过来骑乘好了。”
“还是金姑娘想的周到。”
朱任侠大喜,立刻勒马带缰,翻身下马。
“娘子慢点,我扶你下马。”
朱任侠握住自家媳妇的柔荑,小心翼翼的把江阿秀扶了下来。
金珠并没有下马,直接凌空而起,落在了白马的背上。
“谢谢你,金珠姐。”
江阿秀诚心诚意的道谢。
金珠淡然一笑:“没什么,我只是想早点找个客栈投宿。”
朱任侠翻身跨上胭脂血,不由自主的夸赞一声:“胭脂真不愧是御马,小白真是比不了啊!”
“那是。”
金珠骄傲的仰着头,“都说一分钱一分货,小白才花了五十两银子,胭脂血拿到市场上出售,怕是上千两都不止。”
金珠说着话,摸了摸胯下白马的鬃毛:“你也不用不高兴,其实你已经表现的很不错了,奈何你的对手太强大了!”
白马摇着尾巴,似乎能听懂人语,眸子里闪烁着不肯服输的眼神。
“娘子请上马。”
朱任侠伸手去拉江阿秀。
“咴~”
没想到胭脂血却发出一声嘶鸣,人立而起。
“什么意思?”
朱任侠皱眉,这畜生不想让阿秀骑它?
金珠见状叱喝一声:“胭脂,老实一点。”
但胭脂血却是不停的打着响鼻甩着尾巴,只要朱任侠试图把江阿秀拉上马背,它就会抬起前面的一双蹄子,阻止江阿秀上马。
“我知道了,它不想让我骑它。”
江阿秀苦笑一声,“胭脂啊,我哪里得罪你了?”
胭脂血仰着头,一副吃醋的样子。
金珠也是无可奈何:“我也纳闷了,胭脂今天到底在发什么神经?”
“算了,看来胭脂不想让阿秀骑它,我们还是骑小白吧!”
朱任侠摇摇头,翻身下马。
江阿秀咂吧了樱桃小嘴:“我有办法了。”
“啥办法?”朱任侠问道。
江阿秀道:“相公你跟金珠姐骑着胭脂,我自己骑着小白,这样咱们不就走的快了。”
金珠闻言不由得一怔,心中为刚才的思想斗争惭愧不已。
多么善良的女孩,多么无私的女孩!
“那不行,你会骑马吗?”
朱任侠立即拒绝,“只要有你在身边,就算一直走到天亮,我也不会和别人共乘一骑。”
江阿秀笑笑:“会一点点,有一年三叔回来的时候,教过我骑马。”
“那也不行!”
朱任侠果断拒绝,然后请金珠下马,“你还是下来吧,你这宝贵的胭脂,鄙人驾驭不了。”
“这也不能怪我啊!”
金珠一脸无辜的翻身下马,朝着胭脂血凶了几句,“臭胭脂,你今天抽得什么风?害得姑奶奶被人责骂,信不信我让你回乌龙山拉磨?”
“咴~”
胭脂血摇头晃脑,得意的甩着尾巴。
没有办法,朱任侠只能继续与阿秀骑乘白马,金珠独自骑乘胭脂血。
又向前走了七八里路程,西边的残阳只剩下最后一抹余晖。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骤雨般的马蹄声。
朱任侠和金珠急忙扭头看去,只见有五六十骑席卷而至,马上之人俱都身穿灰色劲装,脸上裹着黑色面罩,手里提着明晃晃的刀剑。
“不好,来者不善!”
金珠面色为之一变,腰间弯刀出鞘,“这支队伍似乎是冲着我们来的,公子你先带着阿秀走,我来拦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