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17章 敷衍?现在还给你们!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舒爽啊!

“爽啊!太爽了!这林默律师太牛了,连这都敢怼回去。”

“现在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林律师有这么重要的证据不报警。”

“凭什么不能!求他们帮忙的时候,一个个敷衍了事,现在出事了就想来补救是吧。”

“好一个只许官兵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会林律师算是狠狠的放了一把火啊!”

“我只能说呵呵,而且这件事确实已经定型了,来找大海叔和林律师也没用。”

此刻,所长也是一脸的便秘样。

要被上级问责了。

林默倒是早就用手机打了车,车已经到了。

王乐乐和王大海也来到了林默的身边。

“林律师,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喊我!”王大海拍着胸脯说道。

“哈哈哈,大海哥,你照顾好乐乐还有嫂子,一个要高考一个要治病,你任务很重哦。”

,!

王大海挠了挠头:“嗯!”

“好了,我也回律所继续工作了,这件案子过去,估计有很多委托,我日子也好过起来了。”

说着林默看向了王乐乐:“乐乐,去和同学们出去放松一下,然后就可以回学校上课了,你可是他们的英雄。”

“嗯!”王乐乐点点头。

说完后,林默就上车了。

王大海和王乐乐两人看着车直到离开了他们的视野。

脸上依旧带着笑容。

车上,林默表情轻松,这次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名气大增,卡里也有系统奖励的8万元。

怎么能不轻松?

打开手机看了一下网上的言论。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个案子的热度上了短视频平台热搜,还上了微博热搜,反正各大社交平台都排在前列。

网红,法律大v们的发言也是群魔乱舞。

有夸赞林默手段高明的。

比如一个红圈所的老牌律师,全网粉丝百万的法律网红姜道山:

“我很赞同林默的做法,对待恶人不分方法,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行!”

汪道涵,华中政法大学教授,全网粉丝40万的普法博主:

“林律师的思路很清奇,很难琢磨透,不过能想出这种方式,也算是个鬼才。”

其他年轻的普法博主的回答就没有那么正式了:

“哈哈哈!爽啊!林律师的方式真给看爽了!”

“别说,就像罗老师说的那样,林律师可能给所有被霸凌的弱势群体打了个样,大家照着学就行了。”

“是啊,利用对方的贪婪,直接绝杀对手!简直就是最高明的手段!”

“我愿称林默律师为鬼才!”

当然,网络上也不是一面倒正面夸赞。

还有很多人并不认同林默的方式,认为其钻了法律的漏洞,思想素质败坏,影响恶劣!

比如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