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元凯似乎听出了机锋,再次便脸色:“老三,你这是对我有怨言呢!”
宋三爷阴险一笑:“不敢!”
“有话直说,用不着藏着掖着!”谭元凯越发的不高兴起来。
宋三爷似乎等的就是这句话:“我宋老三混了一辈子,被人砍过多少刀,早就记不清楚了。”
“但是它们有个共同点,就是全都在我的身体正面,那是因为我从不临阵脱逃,字典里只有往前冲这三个字。”
“这是我前半辈子引以为傲的地方,经常在小弟们面前展示,属于一个男人的军功章!”
“但是后来,包括老五和老六都没看我这些疤,不是因为我改性了,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之下炫耀,而是被一个人给彻底毁坏了!”
说到这里,宋三爷一抖肩膀,皮草大衣应声落地。
紧接着,他一把撕开里面的衣服,露出斑驳的后背,
疤痕纵横交错,宛如一条条盘踞的毒蛇,令人心惊胆寒。
宋三爷咬牙切齿道:“拜他所赐,我的后背上多了十几条疤痕,我第一次感觉到它们是那么丑陋,那么恶心!”
两个老伙计的目光,在空中相撞,顿时迸出火花。
谭元凯直接愣住了!
回忆的思绪,一时间像是冲破闸门的洪水,在眼前奔腾而过。
当年,宋三爷在谭元凯的力挺之下,很快就在人生地不熟的省城站稳脚跟,成功打下一块地盘作为基础。
不久后,宋三爷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为省城地下世界一股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甚至于,比他当初在梁城的时候,混的还要风光许多。
人走得太顺,就容易得意忘形,就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再加上宋三爷本来就有一堆的缺点,什么食言而肥,出尔反尔,什么恃强凌弱,欺行霸市等等。
也是应了那句老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说白了,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宋三爷很快就犯了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毛病,这边才刚刚稳住阵脚,就不由自主的又动了歪心思。
和在梁城的时候一样,他成功的引发众怒,被周围的各大势力联手围剿。
最后被团团围住,插翅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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