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昆仑微笑道,“李探花刚才所说,只是自谦之词,冰魄剑如此巨大,他已经能够驭使,在京城之内,应该少有对手。与人动手,也是对手望风而逃,李探花只需安坐,驭剑追赶就可以。”
哥舒翰挠挠头,“你们大乾,什么都好,就是说话,总是遮遮掩掩,明明心里骄傲的要命,嘴里还说着不行不行。这样做,也太不厚道!”
李七夜笑笑,没有说话。
不论朝廷如何更替,但中原子民受圣人教化,讲求谦逊有礼,已经深入到骨血之中,根本不会改变。
任长风邀请大家共同举碗,“做人总要谦虚点,哪能见人就说,我是天下第一,你们离我远些!”
康昆仑喝干一碗酒,笑道,“也许人家会走,可不是被天下第一的名头吓跑,而是认为,自己遇到了失心疯子,必须离得远远地,免得沾染满身晦气。”
他与任长风虽然好久不见,但彼此心意相通,话音未落,两人同时大笑。
哥舒翰看着法师,他觉得已经好久,没见到法师笑得如此开心了。
就在此时,有只乌鸦落在远处树梢,呱呱乱叫。
任长风皱眉,“今日与老友喝酒畅饮,非常快活,不想好心情,都被这扁毛畜生搅乱了。”拿起茶杯,扔向乌鸦。那乌鸦见惯了大阵仗的样子,看着茶杯贴身而过,站在枝头一动不动,而且大叫了几声,似乎在取笑任长风准头。
康昆仑向哥舒翰道,“还不过去帮忙?”
哥舒翰伸手掏弯刀,却被任长风制止,“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向李七夜道:“你今日就用冰魄剑,把那只乌鸦斩了!”
李七夜见任长风向自己眨眼,心领神会点头,也没有手指掐剑指诀,宽大冰魄剑化成一道光,向着那株大树疾飞而去。
剑光刚闪又回。
冰魄剑入鞘之后,那只乌鸦的尸体,这才落到地上。
清风快步跑去,捡回乌鸦尸体,高高举起来。“一剑断头!”
哥舒翰脸上笑容,立即僵住。
他刚才用银柄弯刀,逼退风中妖物,使用的并不是准头,而是将弯刀混在血珠当中,骗妖物吞下,取巧的嫌疑很大。而李七夜飞剑割下乌鸦的脖子,难度比哥舒翰大了很多。
乌鸦本就不大,与宽大冰魄剑相比,更是小巧玲珑,用宽大的冰魄剑,割掉几丈外小乌鸦的脖子,难度等同使用铡刀,割断蚂蚁一条腿。
相比之下,李七夜取准的本事,比哥舒翰高明了很多。
能够驾驭飞剑,而且准头,速度都极佳,这样的人,面对敌人时,绝不会跑。
原来这个叫李探花的读书人,刚才真的是在自谦。只有哥舒翰,才把李探花的自谦,当成了无能。
康昆仑点头微笑,“早就听闻,大乾有人能够驾驭飞剑,千里取人头,今日总算大开眼界。虽然只有几丈远,也已经非常难得。”
任长风笑道,“康法师难得夸人,李探花还不跟他喝一杯?”
李七夜端起酒碗,先干为敬,一饮而尽。
哥舒翰主动举碗,向李七夜赔罪,“刚才我说话多有冒犯,李探花不要见怪,我自罚一杯。”
李七夜笑了笑,“我这驭剑术,只能做娱乐之用,斩杀鸟雀尚可,但用来杀人,却还差的远,只怕这辈子,都做不到康先生所说,如剑仙那般,千里取人头。”
哥舒翰摇头,“你又自谦,那些驭剑千里取人头的剑仙,也不是天生就有这种本事,都是辛苦修炼得来,只要你用心练功,将来不会太差!”
康昆仑笑道,“换酒杯如何,几大碗下肚,涨的不行了。”
任长风哈哈大笑,命人换了小杯。
李七夜好奇问道,“你们师徒懂得小搬运之术,换个小杯,还不是轻而易举?为何要麻烦任老司尹?”
康昆仑放下酒杯,面容严肃,“法术不能乱用,怎能为了口腹之欲,便妄用法术?这是修道之人的大忌,之前任老司尹当街指责哥舒翰,也有此等原因在里面。说起来也是好意。”
李七夜恍然大悟。
康昆仑继续道,“今日那风中妖物,为何敢青天白日,招摇过京城?这种事情,应该之前从未有过。”
任长风点了点头,“也就是这半年,这种快事突然多了些。”
康昆仑叹口气,“实不相瞒,如今吐火罗国,也是怪事频发,春天之时,降下红雨,其中还夹杂着穿戴盔甲断臂残肢,除此之外,又过了些日子,竟然天降大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