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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高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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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我喜欢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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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兴兴是李队长的下属,这个只比重明年长几岁的年轻人,从他的声音就能听出,他和重明一样,被这样的场景吓得胆战心惊。

尤其是他的队长就在自己身边被枪杀,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队友就这么突然离去,他同事的身躯倒下的那一瞬间,他的内心似乎有什么东西也跟着崩塌了,心理防线一下子就崩溃了。

许兴兴不但产生了退缩的想法,甚至还打算把姚钟熙交给杀手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许兴兴的话音刚落,骨传导对讲机里就传来张世龙暴怒的吼声:

“去nd!咳咳咳……我们是警探,怎么能向杀手求饶!”

张世龙不愧曾经是一名搏击运动员,他骨子里那股子血性和永不言败的精神,根本不允许自己像杀手低头求饶。

“世龙说得好,如果我们任务失败了,许兴兴你对得起李队长的牺牲吗?”

“我不想死啊,我不要死啊。”

许兴兴充满求生欲地大喊着,随后骨传导耳机里就传来一阵慌张又混乱的脚步声。

“啊呃!”

“靠,不好好躲着还往电梯跑,逃跑也会死的,重明,你给我保护好姚钟熙!”

泰狄最后对重明说的这句话,就像当头棒喝一样,让重明从混乱的情绪中瞬间清醒过来。

重明像是突然被雷击中一般猛然惊醒,方才还因恐惧而颤栗的眼眸,刹那间变得坚定无比。

胸膛里,原本像乱鼓一样“砰砰”直跳的心脏,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节奏。

他扭过头,目光如电,死死地盯着蜷缩在马桶上的姚钟熙,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

“玛德,死胖子,为了保护你,我的队友有的死了,有的重伤,你给我乖乖地待在这儿,不准出去一步!”

话一出口,重明感觉自己的体内仿佛有一股炽热的火焰在燃烧,那是一种慷慨赴死的决心。

他毫不犹豫地从枪套里拔出手枪,熟练地用指纹解锁,打开保险,然后毅然决然地冲出了卫生间。

重明心想,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

他已经安顿好了姚钟熙,现在必须去增援泰狄他们。

外面现在只剩下泰狄和张世龙还在战斗,虽然重明心里很清楚,在对方早有准备,而且还配备有狙击手的情况下,他们的胜算微乎其微。

但是,重明的意志无比坚定,他一定要和自己的队友并肩作战到底,他绝不能当一个畏畏缩缩、被人瓮中捉鳖的废物。

一腔热血在重明的身体里沸腾,如同汽油点燃了他的战意。

然而,当他从卧室里跑出来的时候,激烈交火的枪声戛然而止,客厅里弥漫的烟雾也已经消散了大半。重明的目光突然一滞,他猛然发现在入户门的门口,赫然躺着两个人。

他急忙定睛仔细一看,这两个人正是泰狄和张世龙。只见泰狄的眉心处有一个触目惊心的弹孔,张世龙的心脏位置也中了一枪。

几乎是同一瞬间,门外有两个人如恶狼般闯了进来。

其中一个是手持冲锋手枪的白衣杀手,另一个则是戴着面具、端着一把狙击枪的黑衣人紧跟其后。

白衣杀手刚一进屋,眼睛就锁定了重明,与此同时,他身后的黑衣人迅速将狙击枪的枪口对准了重明。

白衣杀手没有摘下头盔,只是闷声对重明说道:

“姚钟熙在哪儿?

你要是告诉我们,我们就让你活着给他们收尸。”

重明看着地上两名队友的尸体,他的眼神像两把冰锥一样冷冷地盯着白衣杀手。

他没有说话,只是猛地甩起右臂,抬手就准备开枪射杀这两个残杀他队友的恶魔。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之后,重明像被抽干了所有力气一样应声倒地。

他用迷离的目光看向自己胸膛上被狙击弹头击中的位置,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胸口迅速蔓延开来。

这是他第一次中枪,也将是最后一次。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执行任务就英勇牺牲了。

在剧痛过后,他只感觉浑身瘫软无力,仿佛自己的灵魂已经脱离了肉体,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在秩序维护分局的宿舍公寓楼里,重明那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中,小小的房间里或站或坐地分布着三个人,再加上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重明,总共是四个人。

“哎呀呀,这怎么还不醒呢?

我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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