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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噶完贾东旭,隔壁种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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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合作条件更改,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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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大领导不能说话不算话啊…我读书少你们不能骗我啊。”

这是方平安的第一句话。

算清楚以后方平安才明白过来,一年5万斤粮食(粮菜肉不限),对于他来说,就算没有青年湖公园的那10亩地,也轻而易举。

现在看到自己能搞到这么多东西,上面觉得亏了,就想改条件?

就不!

最后大家伙好说歹说,还把村里的娄晓娥范小野等人拉上做方平安的思想工作。

程主任都急了,玩起耍赖那一套来了——

上次答应你一个要求,你结果弄了两个学生插班读高中,政审我们也帮了忙,你还欠我一个人情呢!

方平安翻了个白眼儿,挟恩图报,你程主任这样就没意思了啊。

最后都把陈大发给请来了,你老子的话总得听吧?

可陈大发也倔——我儿子我管不着,他说啥就是啥!

领导们无语了……

这一家子都是犟种!

不过方平安最后还是松了口,不是为了其他,而是如果没有街道和区里首肯,这新村100%建不起来。

不说成分的事儿,老妈娘家那30亩地还得靠着区里给弄回来呢。

而自己之前只按照一人头一年100斤来交粮,其实也是看在新村土地面积小,人也少,而且是新建村的份儿上,那是在给自己减轻负担,也有保护的意思。

说句老实话,虽然说街道和区里没有给什么实物支持,但只要他们稍微保守那么一丁点,这新村就搞不成,更别说自己现在还在养鱼养鸡鸭鹅。

他们但凡只要使一点儿坏,自己就得完蛋,更不说现在很多厂子机关单位都盯着新村呢,没有他们在上面扛着,方平安就一农民,还拥有这么多的物资,真以为自己无敌扛得住啊?

所以,只有大家绑定在一起,利益都在一起,这事儿才能进行下去。

最终决定如下:

1、取消按照人头交粮,而按照实际耕地与鱼塘数量,结合京郊农村数据,定为1亩地(耕地山林鱼塘)平均交公粮250斤(其中公粮110斤,购粮140斤)。也就是平安新村加上青年湖公园,现有(计划)耕地4.5亩,鱼塘5.3亩,总计农业用地9.8亩,今年需要交公粮一共2450斤,再加一个5万斤的土地“借用”费(不租,没有租金),总计斤。而年前平安新村已经交了500斤土豆(说实话之前按照村民数量,知青不算,一人一年100斤,确实少了点),现在又交了2万斤肉,所以今年还剩斤的差额。

这么连续10年以后,这土地就彻底归了平安新村,到那个时候按照国家政策交公粮就行了,没有其他条件,按现在的标准来说到时候每年只需要交2450斤,那是真洒洒水了。

2、方平安老妈娘家30亩土地的事情,今年夏天之前直接给他搞定,置换到东城区哪里都行,你自个儿可以先去找地,但需要是荒地和非农业用地,到时候准许你平安新村建村办工厂,区里到时候给你配合。

3、新村农业用地(花园子2亩半与青年湖公园10亩)中,耕地+鱼塘不得少于75%,宅基地不得超过10%,其他部分可用作公共设施;

4、村子在四九城里,所以不能搞什么民兵,但可以村内自建治安联防队,有一定范围内(新村内)的执法权,接受青年湖派出所与交道口派出所的监督指导;

5、区里给调配,新村可以装电话,但钱你新村得自己出,这是盯上了新村今天盈利的2万块,不过青年湖公园门口管理处有公用电话,本就是区里的机构,可以说半个自己人,所以青年湖公园不必安装,但95-1号院总部这里就可以安装了,夏天以后你搞厂子,那边也可以给你开条子自行安装,这样就方便很多了;

6、新村内按照公分贡献值划分年终分红比例,虽然有点违规,但方平安的贡献大家伙看在眼里,可以作为定下来的新村基本制度之一,由街道办和区ZF签字背书,新事物新制度,只要是公有制的大前提下,有点特殊也无关紧要,有问题再及时商议调整嘛。

7、村子里适龄青年以后插班读书的事情,区里完全配合,另外每年还可以给你们村一个“夜大”的名额(宣武区红旗夜大学,有点远)。

8、另外,再答应方平安一个合理不过分的要求,先记着。

这一桩桩条件把方平安给砸的懵懵的……

可以说付出的并不算多,但人家的诚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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