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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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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三章 十年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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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沉稳内向的韩参,在这一刻,已经近似于有些癫狂了。

他一步步缓缓走向康东来,两只眼睛都有些发红。

那年,他才只有十三岁。

他父亲是蓝田县令韩有圭,为了替百姓主持公道,与康东来起了一些冲突,而之后不久,蓝田县衙便着了一场大火,他们一家五口,只有他一个人被父亲塞进了地窖里,逃过一劫。

他的父母,兄姐,统统死在了那场大火之中,被烧的面目全非。

在那之后,当时少年人心里剩下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报仇!

当时,康氏在朝中的风头正盛,就连此时的天子,当时的太子殿下,也没有办法与康家正面交锋,不过韩参的存在毕竟是康东来的一个罪证,代表着东宫的李煦,就把韩参养在了身边,准备留作以后扳倒康家的“工具人”。

但是很可惜,一直到韩家灭门案事发,康东来也没有因此获斩,反而安然无恙的离开了长安城,还逃到了范阳。

那个时候的太子殿下,并没有替他出头。

当时如果不是林昭,韩参可能早已经死在了长安街头,林昭收留了他,并且跟他承诺过,如果有机会,会替他报仇。

现在,这个承诺实现了。

林昭看着韩参的背影,默默叹了口气:“韩兄,要不要给你换个地方?”

韩参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林昭,深呼吸了一口气:“多谢公爷,这里就很好了。”

他转过头,又看向康东来,然后狠狠一脚,踢在了后者的头上,声音凄厉:“康东来,你还记得蓝田县令韩有圭吗!”

康老二脑袋嗡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这个时候,他的确想起来了,那个曾经因为几个民女,与他起了冲突的“无知腐儒”,那个不自量力的蓝田县令。

他倒在地上,看着眼前这个面孔就有些扭曲的年轻人,嘴角沁出一口鲜血。

“原来……”

康东来喘了好几口气,才断断续续的说道:“我还林三…把我养在这里,是为了与…与我大兄交换,没想到,是为了你这个小畜生。”

康老二咧嘴一笑,嘴里的鲜血,把他的黄牙染得通红。

“黄毛小儿,鼠目寸光。”

“趁势而起的竖子…得意不了太久。”

他刚说到这里,愤怒的韩参,又是一脚踢过来,踢在了康东来腹部。

韩参低声怒吼:“公爷比你们这些畜牲,强出了千倍万倍!”

康东来倒地,吐出一口血沫,他抬头,恶狠狠的看向韩参。

“悔…”

“悔就悔在,老…老子当初,没有把你这个小畜生,一…一并烧死!”

听到这句话,韩参更加愤怒,他上去就是一拳,打在了康东来脸上。

在一旁观望的林昭,没有再继续看下去,而是缓缓说道:“韩兄,我去外面等你。”

说罢,林昭不等韩参回应,便迈步走了出去。

他来到了这处宅子后院的一处小花园里,等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的韩参,才来到了林昭面前,他喘着粗气,毕恭毕敬的在林昭面前跪了下来,深深叩首。

“属下…代故去的父母兄姐,叩谢公爷,深恩厚德…”

林昭走到他面前,把他扶了起来,摇头道:“不必如此,这是我当年应承韩兄的事情,如今兑现而已。”

说到这里,林三郎眯了眯眼睛,轻声道:“记得当年应该是乾德八年接近乾德九年,如今已经是永德八年,一转眼近十年时间过去了。”

韩参低着头,因为过于激动,两只手还在颤抖着:“若无公爷,属下一辈子,也无法报此大仇……”

林昭瞥了一眼他身上的鲜血,淡淡的说道:“康老二死了?”

“不曾。”

韩参摇了摇头,开口道:“只是晕了过去,属下……已经让人请大夫去了。”

听到这句话,林昭微微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韩参的肩膀,开口道:“十年前我就跟你说过,让你不要被仇恨蒙盖双眼,今天带你过来,也是为了让你了结这段恩怨,然后抬起头过自己的日子。”

“在长安娶个媳妇,给韩公传个香火,相信你父母在天有灵,也希望你这样做。”

韩参这么些年,一直在林昭手下做事,林昭也曾经想给他娶个媳妇,但是韩参一直没有娶妻的念头,说什么大仇未报,不敢念此。

他是最早跟着林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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