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后,不再问他该把剩下的饭菜怎么处理。他问,还有剩的吗?儿子说,没有了。为什么?嫌麻烦。但是孝与不孝的差别就在这里。曾参侍奉父亲时,让父亲照顾穷人的愿望得以实现,曾参的儿子奉养他时,就忽略这一点。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曾参自己很孝顺,却没有把自己的儿子教好,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这样一来,人的行为才不至于“过度”,也不至于“不及”,各种情感才能“发而皆中节”,“节”就是适当的分寸。人不管处于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只有守法和重礼两项配合起来,人生之路才可以走得非常稳健。也许有人会说,儒家的思想会不会有些保守啊。但是不要忘记,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只有保守稳健,才能够慢慢成长;否则礼仪制度方面改变太快,到最后恐怕无所措其手足,反而乱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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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三年之丧(1)
“三年之丧”算是《论语》里最尖锐的一段对话。孔子有个学生叫做宰我,是言语科的第一名。这位学生每次出现,似乎都会给孔子带来一些不快。譬如他白天睡觉,孔子说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不可救药了。为什么?因为古时候没有电灯,晚上非睡不可,白天就应该念书工作。一个人大白天睡觉不是没志气,就是懒惰,所以孔子批评他。不过,这一次在关于孝顺的问题上,宰予倒是提出了一个好问题。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论语·阳货》
宰我请教说:“为父母守丧三年,时间未免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一定会荒废;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散乱。旧谷吃完,新谷也已收成;打火的燧木轮用了一次。所以守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守丧未满三年,就吃白米饭,穿锦缎衣,你心里安不安呢?”宰我说:“安。”
父母过世,子女守丧三年,这是商朝的规定,事实上周朝已经不太流行了。孔子的祖先是商朝人,他总认为祖先那一套还适用,结果宰我提出质疑。他说,三年守丧,时间未免太长了吧,三年不能行礼作乐,一定礼坏乐崩。这就像小孩学钢琴一样,三年不准他弹琴,再弹的时候一定不成调儿,这是人文世界的情况。自然世界呢?古时候鲁国一年收成一次,旧米吃完,新米收成要一年。取火用的木头,也是一年轮用一次。宰我很有逻辑头脑,他说人文世界三年太长,自然世界一年一循环,所以守丧一年就够了。
照理说,这个质疑很难反驳。孔子总不能说,宰我,你说三年不行礼乐,礼乐必定崩坏,你做过调查吗?或者你去过台湾没有,台湾是一年收成三次而不是一次呀?这么扯就扯不完了。孔子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老师。他立刻把伦理规范的基础转移到心理情感上。他说父母过世了,你自己守丧未满三年,就吃好的穿好的,你心里安不安呢?谁知宰我不客气的回答:“安。”心安理得。所以说宰我是坏学生呢,完全不了解老师的用心,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说“安”呢?假设宰我的父母在世,听到儿子这么说一定很难过;假设宰我的父母过世,那他以前替父母守丧时,心思一定转来转去的,不想守太长时间。孔子听了宰我的回答,只好说: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说:“你心安,就去做吧!君子在守丧的时候,吃美食不辨滋味,听音乐不感快乐,住家里不觉舒适,所以他不这么做。他宁可吃的简单,住的简陋,也要替父母守丧。现在既然你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退出房间后,孔子说:“宰我没有真诚的情感啊!小孩子生下来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丧三年,天下人都是这么做的。宰我曾经受到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吗?”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话过去一直被中国哲学家所忽视。怎么可以拿“生下来被父母怀抱三年,所以父母死了就要守丧三年”做论证呢?许多人都一笑了之,不去多想。然而,几年前美国一份心理学杂志所发表的研究报告却证实了孔子两千多前的见地是多么了不起。 电子书 分享网站
7。三年之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