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