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之相比,打包行李則愉悅得多。她喜歡把大大小小的物件分類,嚴絲合縫地放置在容器里,再把好幾個滿載的容器整齊並列。這就像設計細節繁複的花紋一樣,帶給她一種獨特的滿足感。這些習慣和她從小就頻繁展現的一種「怪癖」是相聯繫的:她喜歡看見眼前的物件之間形成平行或直角的關係。小學時,若同桌的文具盒擺歪了,或者前面一個同學椅子背上的橫槓和地面不平行,就會讓她渾身難受,老師的講課竟如胡言亂語。成年之後,把這些「怪癖」,和自己幼時語言學習緩慢的情況結合起來,讓她認為自己可能是列於孤獨症譜系,但從未診斷過。
她打包行李的方式,愉悅則已,並無效率。而這件事若效率太低,找房子一事她也就相應地拿不定主意。在經歷三、四天的磨磨蹭蹭之後,她覺得必須在泰陽所分配的大量工作湧入之前,一鼓作氣地把個人事務完成,這樣到了新住處就可以好好地專心創作了。
有一天夜裡,譚嘉爍把四大袋整理出來的垃圾拿到了樓下的垃圾中轉站。她歇了口氣,正要轉身上樓休息,看見胡一曼的車子停在馬路邊。她產生了不好的預感,但心想不如索性早點弄明白她的來意,於是主動走上前去。
「嘉爍,」胡一曼走出車子,「這麼晚在忙什麼?」
「你就直說我爸讓你來做什麼吧。」
「他讓我看看你。看看你需要點什麼。」
「來監視我?」
「他擔心你。」
「如果你來,只是為了重複他想讓你說的話,那還不如什麼都不要說。」
「剛才那句話算是我的工作內容。你是要搬家嗎?」
譚嘉爍沉默。如果胡一曼知道了,那他父親肯定會知道。她希望自己至少有時間一鼓作氣,把這件事完成而不受父親影響。但讓她困惑的是胡一曼的表情。她一貫認為胡一曼有比她少得更多的人生自由;但胡一曼此刻對她的擔心並不是虛飾。
「你不回答我也可以,但我是告訴你,如果你有事要趕在譚老闆干涉之前做完,那這兩天之內就要趕緊了。」
「為什麼?」
「譚老闆碰上了一點法律上的麻煩,在和警察打交道。所以他這兩天顧不上你,當然他也不想讓你知道這件事。」
「……他犯事了?」
「就我所知沒有,但現在還沒結論。總之……我就是來告訴你這件事。你自己的生活,自己做打算,好嗎?」
譚嘉爍點了點頭;這幾乎是無意識的,她甚至沒有察覺到自己點頭了。但她沒說話。
「別告訴他我和你說過這件事。我走了。」
胡一曼朝她揮揮手,回到車裡,離開了。
譚嘉爍看著胡一曼的車消失在街道拐角,又稍微等了一會兒,確認車沒有折回。她沉思片刻,回家。
她決定接受胡一曼的意見,加快速度。這天,她一直收拾到了半夜三點。
當收拾到那本紅色人造革封皮相冊的時候,她已經呵欠連天了。那是她所擁有的,唯一一本有母親朱琪芬相片的相冊。她在其上方放置了一些小物件,捧起來,走向房間另一角。
因為睏倦,她不小心踩到一個置物籃,身體往前一衝。雖然她趕緊扶住了椅子背,但相冊卻摔在了地上,張開的中頁貼著地毯。
譚嘉爍趕緊把相冊翻過來,再把脫落的數張泛黃的舊相片拾起。其中一張,是母親抱著她,面露微笑,在某處不知名花園中合影。她突然覺得,貼著照片背面的食指,有一種奇怪的手感。她把照片翻過來,結果有另一張小尺寸相紙從其上脫落,看來是因為久遠而粘在一起了。她嘆了口氣,單獨拾起那小照片,想給它在相冊中找一個適當、穩固的位置。
正在這時,她看見那張合影背面,現出了原子筆字跡。因為一直粘著小照片,所以這排字跡被遮住了。那是一個日期。
譚嘉爍睜大眼睛,又仔仔細細讀了一遍日期,確認沒看錯。
她把照片翻到正面,看了看母親和自己的笑顏,又看看背面。
殺人案發生的那一天,媽媽的忌日,是2003年6月12日。
照片背面寫著的日期是:
2003614
親人有罪
上部
完
第12章 間奏:1990——救苦救難(1)
一九九零年,朱琪芬十六歲,體驗了人生的兩個唯一。唯一一次乘飛機,唯一一次飛機失事。
鷂子街家家戶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