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机由此出现。
温特斯抓住时间差,在烤火者打出右勾拳的时候一剑刺向对方胸膛,将分散的、总数当在二十个百骑队上下的特尔敦人击退。
虽然不是击溃,更称不上歼灭,但暂时解除了来自西翼的威胁,给了部队重新捏成拳头的机会。
就在温特斯击退牵制之敌的次日正午,特尔敦先锋第一次攻打徒涉场。
在那个时间点上,铁峰郡步兵团的十二个连队有九个部署在大角河沿岸,这九个连队普遍缺员、筋疲力尽,正在收拢。
一个连驻防小石镇,战力比较完整。
剩下三个连作为总预备队,原本驻扎在圣克镇,正在赶往小石镇和徒涉场。
而特尔敦人好似一支箭,箭尖已经抵住中铁峰郡的心口,后续部众正快马加鞭赶来。
如果徒涉场被突破,那温特斯两渡大角河就全然是一场徒劳。
他分散在各处的连队将会被特尔敦人逐一击破,正如他击退分散的特尔敦人。
区别在于特尔敦人可以骑马逃跑,温特斯的部下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
是巴德带领流民营顶住了敌人第一波和第二波进攻,为温特斯又争取到了一天的时间。
在这一天时间内,温特斯在徒涉场后方构筑起了第二道防线。
与此同时,铁峰郡团的十二个连队以及牛蹄谷、小石镇、圣克镇的所有民兵都在朝着徒涉场集结。
所以泰赤其实冤枉了他的青翎羽,因为温特斯的确是“一夜筑墙”。
至于两腿人是如何一夜筑起长达十余公里的垒墙,泰赤目前仍旧一无所知。
泰赤更不知道的是,温特斯还在修筑第三道墙。
……
第五连的战士在沉默中行军,一列纵队,没有鼓点也没有口号,就连军旗也是卷起来的。
骑马走在最前面的是五连长[兰尼斯]。
今天晚上月相圆满,对于双方而言都是适合厮杀的好日子。
前方隐约传来蹄声,似乎有骑兵正在靠近第五连的纵队。
兰尼斯举手示意,旗手展开军旗,宪兵立刻取出一支箭转身递给身后的战友。
每名战士接到箭以后,都会第一时间传给身后的人,同时抛下一切多余物品,只带着武器盔甲向军旗处靠拢。
没有任何口令,第五连在无声中结成方阵。
兰尼斯侧耳静听,蹄声愈发趋近,由此他确定对方就是冲着第五连来的。
“击鼓!”兰尼斯打破缄默。
骤雨一般的小军鼓声响起,昭示第五连的战士们,位置已经暴露、即刻准备战斗。
来者在方阵前方驻马,止有十几骑。
“什么人?”兰尼斯喝问。
“是我。”温特斯回答。
兰尼斯驰出方阵,沉稳地给温特斯敬了个礼。
“还能战吗?”温特斯问。
“最好能休息两个小时。”兰尼斯如实回答。
“调转方向,去牛蹄谷。”对于自己的旧部,温特斯不需要客套:“塔马斯正在构筑第三道防线,你暂时归他指挥。”
“是。”兰尼斯再次抬手敬礼。
给兰尼斯分派了向导,温特斯最后看了一眼老部下,策马离去。
第五连再次回到行军队形,改朝西南方向进发。
……
如果是摆开阵势正面对决,五公里乘五公里的空地就足够容纳一场十万人规模的宏大会战。
特尔敦人乃至所有游牧部落的难缠之处在于,他们可以凭借机动性把五公里变成五十公里,乃至一百五十公里。
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于遁走、确定能赢再出击,这就是高机动力带来的大战术优势。
譬如特尔敦人这次大迂回,单是地图上的直线距离就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公里。
如果是走两千公里,人类或许还能同马匹比拼耐力;可如果是跑两百公里,那无论如何也快不过马。
温特斯从一开始就把战场选定在中铁峰郡,就是因为中铁峰郡足够小。
特尔敦人要绕行一百五十公里,而内线作战的铁峰郡部队只需要走五十公里,以行程优势来弥补速度劣势。
为此,温特斯弃守了狼镇、黑水镇和五獒镇。
这项决定听着不难,实则比千万吨山石还要沉重。
现在,随着特尔敦人绕了一百五十公里路、跨过五条河,艰难跋涉抵达中